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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0-09-29 14:33:00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18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在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制定本章程,并完成该项工作。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高职扩招招生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003,浙江省代码006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2号。

  第七条 学校下设人文旅游学院、机电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创意设计学院(商城设计学院)、创业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35个招生专业(含方向),并办有继续教育学院。

  第八条 学校秉持“尚德崇文,创业立身”校训精神,坚持以“创”立校,走创业教育、创意教育、国际教育特色办学之路,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努力朝着国内知名省内一流高水平高职院校的目标迈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学校高职扩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考务、宣传接待、后勤保障、设备与技术保障、安全保卫、纪检监察7个工作小组,负责做好高职扩招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十条 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专业9个,招生计划共295人。具体计划如下表所示:

  

  以上专业实施弹性学制培养,修业年限根据学校学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基本学制年限为3年,最长为6年;

  退役军人学费补助按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执行,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代管费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最终招生计划视报名情况,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2020年在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第十二条 报考时间和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9月29日~10月12日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并填报志愿。

  第六章 缴费及现场确认

  第十三条 考生于2020年10月13日~19日24:00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14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 完成缴费考生于2020年10月24日8:30~17:00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诚信承诺书》,拍摄电子照并领取准考证。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需交验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2.高中段教育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者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3.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第七章 综合测试

  第十五条 测试时间:2020年10月25日

  第十六条 测试形式:笔试

  第十七条 测试内容与分值

  1.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职业适应能力,包括人文素养和基本常识,语言文字理解能力,国内外政经大事、社会热点,基本数量关系,基本逻辑推理能力等。不设具体考纲。

  注:考生务必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准时入场参加测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测试。请参加笔试的考生自带答题工具:2B铅笔、橡皮、蓝或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直尺等。

  2.免试项:

  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专业目录内任一专业的免试资格:

  (1)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个人嘉奖以上荣誉;

  (2)二级以上运动员;

  (3)在地市级教育局或人社局组织的技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也可申请相应专业的免试资格: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免试申请表》,同时与佐证材料电子稿在2020年10月19日24:0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zsbw@ywicc.edu.cn(现场确认时需递交佐证材料原件,未递交原件验证的申请无效),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免试资格须经素质特长评定组确认。

  第八章 录取

  第十八条 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免试考生优先录取,其余考生根据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的1:1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在专业计划未录满的情况下,学校接受二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生源,测试成绩院校间互认并按满分100分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九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 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9-85353590。

  第二十一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报考我校高职扩招,如有违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

  邮政编码:322000

  咨询电话:0579-85633555

  传真电话:0579-85633555

  招生网址:http://zsb.ywicc.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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