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4年上半年广东自考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http://zikao.eol.cn  来源:  作者:珠海招生考试网  2014-05-30    

  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请按下列须知进行:

  1、学历证明受理时间:

  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2、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②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⑤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

  ⑥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学历证明,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3、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4、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北京自考网 天津自考网 上海自考网 重庆自考网 河北自考网 山西自考网
内蒙古自考网 辽宁自考网 吉林自考网 黑龙江自考网 江苏自考网 浙江自考网
安徽自考网 山东自考网 福建自考网 江西自考网 四川自考网 贵州自考网
云南自考网 西藏自考网 广西自考网 广东自考网 海南自考网 湖南自考网
湖北自考网 河南自考网 陕西自考网 甘肃自考网 宁夏自考网 青海自考网
新疆自考网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