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自考计算器使用有关通知
http://zikao.eol.cn 来源: 作者: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21 大 中 小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3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各地市考办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每期自考的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1 | 00020 | 高等数学(一) |
2 | 00022 | 高等数学(工专) |
3 | 0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4 | 01864 | 高等代数(一) |
5 | 02002 | 数学分析(二) |
6 | 02005 | 常微分方程 |
7 | 02011 | 复变函数论 |
8 | 02014 | 微分几何 |
9 | 02120 | 数据库及其应用 |
10 | 02198 | 线性代数 |
11 | 023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2 | 02318 | 计算机组成原理 |
13 | 11400 | 数学分析续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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