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自考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http://zikao.eol.cn 来源: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2015-08-06 大 中 小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3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各地市考办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每期自考的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1 |
20 |
高等数学(一) |
2 |
22 |
高等数学(工专) |
3 |
23 |
高等数学(工本) |
4 |
1864 |
高等代数(一) |
5 |
2002 |
数学分析(二) |
6 |
2005 |
常微分方程 |
7 |
2011 |
复变函数论 |
8 |
2014 |
微分几何 |
9 |
2120 |
数据库及其应用 |
10 |
2198 |
线性代数 |
11 |
23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2 |
2318 |
计算机组成原理 |
13 |
11400 |
数学分析续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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