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4年山西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管理办法

http://zikao.eol.cn  来源:  作者:山西自考办  2014-09-03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免考课程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同层次的自学考试,考生可以免考与自学考试课程名称、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但不能超过该专业总学分数的50%.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

  (一)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线性代数》。

  (二)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

  (三)汉语言文学类、秘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四)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

  (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院校的本、专科肄业生、结业生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的考试,凭原就读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且专业层次和要求相同(或低于原所学)的公共基础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英语(一)》、《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和《高等数学(工专)》)。

  四、申请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以通过加试若干本专业课程外的任意理论课程进行免考,课程累计学分分别不能低于7学分和14学分,所选课程必须是未使用过的。

  (一)考生须查询专业开考计划,如专业课程设置对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有要求,必须按其课程设置执行。

  (二)2002年起未使用过的有效合格课程,考生可用来申请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

  (三)通过选考课程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考生,不需要办理免考手续。

  (四)免考英语(二)的考生是否授予学位请咨询主考院校。

  五、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不需办理课程免考手续,可直接使用,免考英语的加试课程除外。

北京自考网 天津自考网 上海自考网 重庆自考网 河北自考网 山西自考网
内蒙古自考网 辽宁自考网 吉林自考网 黑龙江自考网 江苏自考网 浙江自考网
安徽自考网 山东自考网 福建自考网 江西自考网 四川自考网 贵州自考网
云南自考网 西藏自考网 广西自考网 广东自考网 海南自考网 湖南自考网
湖北自考网 河南自考网 陕西自考网 甘肃自考网 宁夏自考网 青海自考网
新疆自考网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