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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省二建可以跨省注册 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2025-01-1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二建跨省注册目前仅限于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地区,及少数内地省份,为了支持这些偏远地区的建设事业,吸纳更多优秀的建设人才,允许在内地省份考取的二级建造师证在西藏,海南地区跨省注册,但在手续上还需要考证省份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一份末注册证明书,也就是仅限于初始注册。

二建跨省注册的规定

1、京津冀职称资格可互认。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等领域与本市书具有同等效力。

2、江浙沪职称互认;二建等允许跨区注册。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书。

3、陕西二建入藏注册。为了满足西藏自治区的发展需求,西藏陕西两省达成合作,允许陕西省二级建造师入藏注册执业。

4、川渝职称互认。持有两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颁发的职称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由用人单位按需择优自主聘任(用)。

5、福建和海南可以接受其他省份的二建注册。

二建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1、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相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明。

2、申请人申请注册前,需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初始注册所需资料: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书、学历书和身份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明文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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