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类及区域报警系统的组成
2025-08-16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常可分为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1)区域报警系统:适用于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
(2)集中报警系统:适用于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并且保护对象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适用于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已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
2、区域报警系统的组成
区域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和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基本组成),系统可根据需要增加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其组成如图1-1-1所示。区域显示器通常用于酒店、旅馆等建筑中,作为火灾报警指示设备的一部分,具有接收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信号,显示发出火警的部位或区域,并能发出声光火灾信号的功能。
区域报警系统应用于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未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如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合用场所及住宅等)时,其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及火灾声光警报器之间目前广泛采用无线连接。
区域报警系统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时,应具有将相关运行状态信息传输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