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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考点:火灾报警

2025-08-1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一、报警对象

1.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机构报警。

2.向单位和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报警。

二、报警方法及报警内容

1.报警方法

(1)拨打“119”火灾报警tel。

(2)使用报警设施设备如报警按钮报警。

(3)通过应急广播系统发布火警信息和疏散指示。

(4)条件允许时,可派人至就近消防站报警。

(5)使用预先约定的信号或方法报警。

2.拨打“119”tel报警的主要内容

报火警时,必须讲清以下内容。

(1)起火单位和场所的详细地址。包括单位、场所及建筑物和街道名称,门牌号码,靠近何处,并说明起火部位及附近的明显标志等。

(2)火灾基本情况。包括起火的场所和部位,着火的物质,火势的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火场有无化学危险源等,以便消防救援部门根据情况派出相应的灭火车辆。

(3)报警人姓名、单位及tel号码等相关信息。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警报的应急程序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警报的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火灾报警tel,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tel等。

(3)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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