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知识点:安全出口数量的设置要求
2025-09-1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安全出口数量的设置要求有哪些
(1)厂房
厂房中符合下列条件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日不应少于2个。
1)甲类地上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 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100㎡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5人。
2)乙类地上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150㎡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10人。
3)丙类地上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50㎡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20人。
4)丁、戊类地上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400㎡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30人。
5)丙类地下或半地下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50㎡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15人。
6)丁、成类地下或半地下生产场所,一个防火分区 或楼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或同一时间的使用人数大于15人。
(2)仓库
1)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地上仓库,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仓库内每个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3)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的住宅单元。
2)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单元。
3)建筑高度不大于27m,但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大于15m的住宅单元。
4)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但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大于10m的住宅单元。
(4)公共建筑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仅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大于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儿童活动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符合表4-7-1规定的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