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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第6章高频考点:消防设施基本知识

2025-11-02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第六章 消防设施基本知识

知识点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范围有哪些

(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中规定,除散装粮食仓库、原煤仓库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外,下列工业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丙类高层厂房。

2)地下、半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生产场所。

3)地下、半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

4)丙类高层仓库或丙类高架仓库。

(2)下列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商店建筑、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类似用途的建筑。

2)旅馆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4)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5)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6)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7)疗养院的病房楼,床位数不少于100张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8)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其他儿童活动场所。

9)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10)其他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商店营业厅,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知识点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哪些组成部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形式不一样,其系统组成也不一样。

(1)区域报警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2)集中报警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专用Tel、消防应急广播、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拫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或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其组成与集中报警系统基本一致。当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知识点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常见触发器件是指哪些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称为触发器件,主要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是能对火灾参数(如烟、温度、火焰辐射、气体浓度等)响应,并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手动方式产生火灾报警信号、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器件。

知识点4:火灾探测器如何分类

(1)根据火灾特征参数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火灾特征参数的不同,可以分为感烟、感温、感光、气体、复合等类型。

1)感温火灾探测器:响应异常温度、温升速率和温差变化等参数的探测器。

2)感烟火灾探测器:响应悬浮在大气中燃烧和(或)热解产生的固体或液体微粒的探测器,进一步可分为离子感烟、光电感烟、红外光束、吸气型等类型。

3)感光火灾探测器:响应火焰发出的特定波段电磁辐射的探测器,又称火焰探测器,进一步可分为紫外、红外及复合式等类型。

4)气体火灾探测器:响应燃烧和(或)热解产生的气体的火灾探测器。

5)复合火灾探测器:将多种探测原理集于一身的探测器,进一步可分为烟温复合、红外紫外复合等类型。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包括:使用摄像机、红外热成像器件等视频设备或它们的合方式获取监控现场视频信息,进行火灾探测的图像型火灾探测器;探测泄漏电流大小的漏电流感应型火灾探测器;探测静电电势高低的静电感应型火灾探测器;还有在一些特殊场合使用的、要求探测极其灵敏、动作极为迅速,通过探测爆炸产生的参数变化(如压力的变化)信号来抑制、消灭爆炸事故发生的微压差型火灾探测器;利用超声原理探测火灾的超声波火灾探测器等。

(2)根据监视范围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监视范围的不同,分为点型火灾探测器和线型火灾探测器。

1)点型火灾探测器:响应一个小型传感器附近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2)线型火灾探测器:响应某一连续路线附近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此外,还有一种多点型火灾探测器,可响应多个小型传感器(如热电偶)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

(3)根据是否具有复位(恢复)功能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是否具有复位(恢复)功能,分为可复位探测器和不可复位探测器。

1)可复位探测器:在响应后和引起响应的条件终止时,不更换任何组件即可从报警状态恢复到监视状态的探测器。

2)不可复位探测器:在响应后不能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的探测器。

(4)根据是否具有可拆卸性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维修和保养时是否具有可拆卸性,分为可拆卸探测器和不可拆卸探测器。

1)可拆卸探测器:探测器设计成容易从正常运行位置上拆下来的形式,以方便维修和保养。

2)不可拆卸探测器:探测器设计成不容易从正常运行位置上拆下来的形式。

知识点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如何分类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手动触发器件,它通过手动操作报警按钮的启动机构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即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需要外力才能触发启动的。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应用广泛,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在石油化工企业甲、乙类装置区周围和罐组四周道路边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其间距不宜大于100m。

知识点6:火灾报警控制器如何分类

区城型火灾报警控制器能向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火灾报警、火灾报警控制、故障报警、自检以及可能具有的监管报警、屏蔽、延时等各种完整信息,并应能接收、处理集中控制器的相关指令。

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能接收和显示来自各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火灾报警控制、故障报警、自检以及可能具有的监管报警、屏蔽、延时等各种完整信息,进入相应状态,并应能向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控制指令。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与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间的连接线发生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时,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进入故障状态并显示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位置。

知识点7: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有哪些

(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中规定,除散装粮食仓库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地上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房中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房中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地上占地面积大于1500㎡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地上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除1)至4)规定外的其他乙、丙类高层厂房。

6)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生产场所。

7)除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单层棉花仓库外,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地上仓库。

8)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地上火柴仓库。

9)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上空邮袋库。

10)设计温度高于0℃的地上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地上非高架冷库。

11)除7)至10)规定外,其他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丙类仓库。

12)除7)至11)规定外,其他丙、丁类地上高架仓库,丙、丁类高层仓库。

13)地下或半地下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丙类仓库。

(2)除建筑内的游泳池、浴池、溜冰场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外,下列民用建筑、场所和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4)特等和甲等剧场,座位数大于1500个的乙等剧场,座位数大于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大于3000个的体育馆,座位数大于5000个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5)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展览建筑、商店建筑、餐饮建筑和旅馆建筑。

6)中型和大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7)除本条上述规定外,设置具有送回风道(管)系统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多层公共建筑。

8)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9)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多层建筑的地上第四层及以上楼层、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多层建筑第一层至第三层且楼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10)位于地下或半地下且座位数大于800个的电影院、剧场或礼堂的观众厅。

11)建筑面积大于1000㎡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3)除敞开式汽车库可不设置自动灭火设施外,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大于10辆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机械式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I类的机动车修车库均应设自动灭火系统。

知识点8:什么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知识点9: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1)工作原理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系统侧管道内平时无水或充以有压气体。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预作用报警阀,配水管道开始排气充水,使系统在闭式洒水喷头动作前转换成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在闭式洒水喷头开启后立即喷水。

(2)适用范围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消除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喷头开放后延迟喷水的缺点,能在低温和高温环境中替代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及系统误喷的忌水场所应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知识点10:雨淋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及设置范围是什么

(1)工作原理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水源侧管道内充水的压力。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自动控制开启雨淋报警阀和供水泵,向消防系统管网供水,开式洒水喷头喷水。

(2)设置范围

雨淋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需大面积喷水、快速扑灭火灾的特别危险场所。《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中规定下列建筑或部位应设置雨淋灭火系统。

1)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车间。

2)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生产或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场所。

3)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

4)建筑面积大于60㎡或储存量大于2t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库房。

5)日装瓶数量大于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灌瓶间、实瓶库。

6)特等和甲等剧场的舞台葡萄架下部,座位数大于1500个的乙等剧场的舞台葡萄架下部,座位数大于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葡萄架下部。

7)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400㎡的演播室,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500㎡的电影摄影棚。

知识点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的类型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1)根据是否具有热敏感释放机构分类

1)闭式洒水喷头。闭式洒水喷头具有热敏感释放机构,火灾时受热能自动开启。玻璃球洒水喷头和易熔元件洒水喷头是典型的闭式洒水喷头。

2)开式洒水喷头。开式洒水喷头无热敏感释放机构,喷嘴敞开,发生火灾时通过控制设备启动。开式洒水喷头适用于丽淋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等。

(2)根据安装位置分类

洒水喷头根据安装位置不同分为边墙型、下垂型和直立型三种。下垂型洒水喷头水流向下冲向溅水盘,适用于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吊顶下布置的洒水喷头。直立型洒水喷头直立安装,水流向上冲向溅水盘,当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不做吊顶的场所,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内适应状态时充有气体,为便于在灭火或维修后恢复准工作状态之前排尽管道中的积水,同时有利于在系统启动时排气,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

(3)根据保护面积分类

洒水喷头根据保护面积不同分为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两种。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包括直立型、下垂型和边墙型三种,具有比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更大的特定保护面积。

(4)特殊类型酒水喷头

特殊类型洒水喷头包括干式洒水喷头、吊顶型洒水喷头、带涂层洒水喷头、带防水罩洒水喷头、自动启闭洒水喷头等。

知识点12: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有哪些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规定,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 lx。

(2)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

(3)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0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知识点13: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哪些火灾

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实;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能发生自燃的物质火实,如白磷、某些金属有机化合物等。

知识点14:气体灭火系统如何分类

气体灭水系统是以某些在常温、常压下呈现气态的物质作为灭火介质,通过这些气体在整个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周国的局部区域建立起灭火浓度实现灭火。根据其性能特点,主要用于保护某些特定场合,是建筑物内安装的灭火设施的一种重要形式。

知识点1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有哪些类型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控制方式不同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控制型系统又可以分为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统和灯具采用自带电源供电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统;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分为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方式的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和灯具采用自带电源供电方式的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由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组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未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分别控制其配接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

知识点16:水喷雾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水喷雾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火灾、丙类液体火灾、饮料酒火灾和电气火灾,并可用于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燃烧、爆炸的火灾,以及水雾会对保护对象造成明显损害的火灾。

知识点17: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操作和控制方式有哪些

泵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应具有自动、手动控制方式。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控制方式,机械应急操作应能在瓶组间直接手动启动细水雾灭火系统。

知识点18:常见的消防水源有哪些

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市政给水较安全可靠应优先采用。

知识点19: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有哪些要求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的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如果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消防水池容积过大也会影响供水的可靠性,所以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两座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知识点20:消防供水设施有哪些

消防供水设施通常包括:消防水泵、高位消防水箱、稳压泵、消防水泵接合器等。

知识点21:在什么情况下设置分区供水

分区供水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联或串联、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

如果有以下情况,则应采用分区供水:消防给水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MPa;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MPa;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MPa。

知识点22: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有哪些要求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以下6项规定。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

(2)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m3;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3.

(3)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m3.

(4)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m3.

(5)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m3;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m3.

(6)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小于30000m2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m3;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m2的商店,不应小于50m3.如果商店建筑同时又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则商店建筑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结合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的要求,按较大值确定。

知识点23:高位消防水箱的静水压力有哪些要求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

(2)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

(3)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m3时,不宜低于0.07MPa。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

(5)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知识点24: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有哪些要求

为了保证正常使用,高位消防水箱与基础应牢固连接,在屋顶露天设置时,水箱的人孔以及进、出水管的阀门等应采取锁具或阀门箱等保护措施;严寒、寒冷等冬季冰冻地区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消防水箱间内,其他地区宜设置在室内,当必须在屋顶露天设置时,应采取防冻隔热等安全措施;高位消防水箱间应通风良好,不应结冰,当必须设置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非采暖房间时,应采取防冻措施,环境温度或水温不应低于5℃。

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应位于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水位以下,并应设置防止消防用水进入高位消防水箱的止回阀。高位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管应设置带指示启闭装置的阀门。

知识点25: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如何分类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按用途不同可分为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独立消防给水系统四类;按水压不同可分为室内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是控制建筑内初期火灾的主要灭火、控火设备,一般需要专业人员或受过训练的人员才能较好地使用并发挥其作用。

知识点26:室内消火栓的配置应符合哪些要求

(1)应采用DN65mm(DN指公称直径)室内消火栓,并可与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设置在同一箱体内。

(2)应配置公称直径为65mm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19mm的消防软管,长度宜为30m;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为25mm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m。

(3)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为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但当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时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为11mm或13mm的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为6mm的消防水枪。

知识点27:室内消火栓的设置范围是什么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规定,除不适合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远离城镇且无人值守的独立建筑、散装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外,下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

(2)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甲、乙、丙类仓库。

(3)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4)特等和甲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乙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电影院,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礼堂,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体育馆等建筑。

(5)建筑体积大于5000m3的下列单、多层建筑: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商店、旅馆和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档案馆,图书馆。

(6)建筑高度大于15m或建筑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及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7)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汽车库和修车库。

(8)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9)地铁工程中的地下区间、控制中心、车站及长度大于30m的人行通道,车辆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建筑。

(10)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城市交通隧道。

知识点28: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符合哪些要求

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是室内消火栓正常工作的基本保证。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

知识点29:消防水枪如何分类

消防枪作为一种灭火剂喷射器具,由单人或多人携带和操作。喷射水的消防枪是消防水枪。消防水枪是一种喷射管枪,以水作为灭火剂,通常由接口、枪体、开关和喷嘴或能形成不同形式射流的装置组成

知识点30:哪些场所或部位应采取防烟措施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规定,下列部位应采取防烟措施。

(1)封闭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3)消防电梯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4)避难层、避难间。

(5)避难走道的前室,地铁工程中的避难走道。

知识点31:哪些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规定,除不适合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设置排烟设施外,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采取排烟等烟气控制措施。

1)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生产场所。

3)除高温生产工艺的丁类厂房外,其他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地上丁类生产场所。

4)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丁类生产场所。

5)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丙类库房。

6)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地上第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其他楼层且房间总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7)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

8)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9)中庭。

10)建筑高度大于32m的厂房或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或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民用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2)除敞开式汽车库、地下一层中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汽车库、地下一层中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修车库可不设置排烟设施外,其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设施。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城市交通隧道内应设置排烟设施。

(3)建筑中下列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无可开启外窗的房间或区域应设置排烟设施。

1)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房间。

2)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区域。

(4)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并靠外墙或可直通屋面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的顶部或最上一层外墙上应设置常闭式应急排烟窗,且该应急排烟窗应具有手动和联动开启功能。

(5)除有特殊功能、性能要求或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外,下列无可开启外窗的地上建筑或部位均应在其每层外墙和(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且该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具有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的功能。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丙类厂房。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丙类仓库。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宴会厅,以及这些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

4)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房间和走道。

5)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知识点32:建筑排烟系统有哪些形式

建筑排烟系统主要有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两种形式。多层建筑受外部条件影响较小,一般采用自然排烟方式。高层建筑受自然条件(如室外风速、风压、风向等)的影响较大,一般采用机械排烟方式。同一个防烟分区内不应同时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和机械排烟方式,因为两者之间会存在气流干扰,影响排烟效果。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机械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中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应小于或等于50m,住宅建筑中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应小于或等于100m。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地上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能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补风,且补风量和补风口的风速应满足排烟系统有效排烟的要求。

知识点33:防火门如何分类

(1)按耐火性能分类

防火门按照耐火性能可分为隔热防火门、部分隔热防火门和非隔热防火门三类。隔热防火门以“A”标记,根据耐火极限分别以A3.00、A2.00、A1.50、A1.00、A0.50标记,3.00、2.00、1.50、1.00、0.50表示隔热防火门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满足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的时间,以小时为单位。

1)甲级防火门是A1.50隔热防火门。甲级防火门常用于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防火分隔。设置在防火墙上的门、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设置的门、耐火极限要求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上的门、电梯间、疏散楼梯间与汽车库连通的门、室内开向避难走道前室的门、避难间的疏散门、多层乙类仓库和地下、半地下及多、高层丙类仓库中从库房通向疏散走道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乙级防火门是A1.00隔热防火门。甲、乙类厂房,多层丙类厂房,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封闭楼梯间的门,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地下、半地下及多、高层丁类仓库中从库房通向疏散走道或疏散楼梯的门,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房间疏散门,从室内通向室外疏散楼梯的疏散门及设置在耐火极限要求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上的门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乙级防火门的要求。

3)丙级防火门是A0.50隔热防火门。电气竖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丙级防火门的要求。

(2)按启闭状态分类

防火门按照启闭状态分为常开防火门和常闭防火门两种。防火门监控系统由防火门监控器、监控分机、常开式防火门监控模块、常闭式防火门监控模块、防火门定位装置和释放装置等组成,主要功能是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息,控制常开防火门的关闭,接收常开、常闭防火门关闭状态的反馈信号。门磁开关安装在防火门的门扇或门框上,且不能破坏防火门的防火性能和密闭性能。

(3)其他分类方式

1)按材质可将防火门分为木质防火门、钢质防火门、钢木质防火门和其他材质防火门。

2)按门扇数量可将防火门分为单扇防火门、双扇防火门和多扇防火门(含有两个以上门扇的防火门)。

3)按结构形式可将防火门分为门扇上带防火玻璃的防火门、无玻璃防火门等。

知识点34:防火卷帘有哪些类型

(1)钢质防火卷帘

钢质防火卷帘以“GFJ”标记,是用钢质材料制作帘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卷帘。

(2)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

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以“WFJ”标记,是用无机纤维材料做帘面(内配不锈钢丝或不锈钢丝绳),用钢质材料做夹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卷帘。

(3)特级防火卷帘

特级防火卷帘以“TFJ”标记。特级防火卷帘既可以用钢质材料做帘面,也可以用无机纤维材料做帘面,再用钢质材料做导轨、座板、夹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的卷帘。

知识点3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范围有哪些

(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规定,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下列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

1)甲、乙、丙类厂房,高层丁、戊类厂房。

2)丙类仓库,高层仓库。

3)公共建筑。

4)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5)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汽车库外的其他汽车库和修车库。

6)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7)地铁工程中的车站、换乘通道或连接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8)城市交通隧道、城市综合管廊。

9)城市的地下人行通道。

10)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2)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厂房、丙类仓库、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等建筑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兼作人员疏散的天桥和连廊。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及其疏散口。

3)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售票厅、候车(机、船)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疏散口。

4)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5)地铁工程中的车站公共区,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连接通道或换乘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6)城市交通隧道两侧,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

7)城市综合管廊的人行道及人员出入口。

8)城市地下人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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