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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2025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抽查公告(26人合格,抽查8人)

2026-01-21 来源:教育在线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文件精神,以及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拟于近期开展蚌埠考区202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事宜

现将蚌埠考区202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6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30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Tel:**、**

举报邮箱:bb**@163.com

通讯地址:蚌山区南湖路58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内8楼市人社局专技科(807室)

二、抽查对象确定

蚌埠市人社局会同蚌埠市消防救援局从成绩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8人(不低于本市成绩合格人员的5%),确定为本次践诺抽查对象。同时将以“0552-**”Tel通知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

三、核查材料要求

请抽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提供如下核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学历验证材料);

3.单位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需写明从事相应专业的工作经历和年限),同时提供合同、工资流水(或参保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以“2025一级注册消防师+本人姓名”命名打包成压缩文件,于2026年1月28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bb**@163.com。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被抽查到的考生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期接收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进行核查的,成绩作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Tel:0552-**(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2025年度蚌埠考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共26人)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1月21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蚌埠考区202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抽查工作的公告

原文来源: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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