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全日制、非全)
2025-04-1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教育部已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该规定旨在确保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招生目标与原则
招生单位(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精神的高层次人才。这些人才不仅应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还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硕研究生的分类选拔。
招生学科与专业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确保学科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
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规定和标准。
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一般要求脱产学习,而非全日制研究生则更加灵活,适合在职人员等群体。
考生资格与报名
考生应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人员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进行报名,提交真实材料,完成现场确认。
招生单位职责
招生单位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
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等。
招生单位应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复试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考试安全与监督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应全面负责考试安全工作,完善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工作体系。
教育部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信息公开与考生权益
教育部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应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招生单位应依法维护考生和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其他事项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招生单位应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咨询渠道。
以上是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详细解读。该规定旨在确保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培养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