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中医药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19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学位类型:学术型。
录取类别:定向就业。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南京中医药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有公共管理。
学院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计划 |
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 | 养老管理 | 5 |
(一)我校全部招生信息,包括复试参考书目、招生专业目录、专项计划招生等均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二)各专业统考招生人数将于推免录取工作完成后更新。各专业统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研究方向上线生源等情况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我校不接受录取时未修满本科学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学生报考。
五、报考流程
(一)报名
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日9:00-22:00。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志愿。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认真了解我校招生**要求和报考点要求,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或无法取得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及报考点不承担责任。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责任。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网上确认时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所有考生均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611-管理类综合能力;
(3)201-英语一。
2、自命题考试科目:812-卫生统计基础。
我校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无需使用计算器。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工作方案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2、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25年9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学生证(需注册完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实验或临床技能考核、面试等。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加试课程情况另见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二)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残疾人教育条例》等要求。
(三)录取
1、我校依据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总和依次录取。
2、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取得学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学制
学制三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待定,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网页公布的信息。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一)根据研究生培养需要,各专业研究生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二)不提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宿舍。
十一、其他事宜
(一)我校全部招生信息以研究生院网页公布为准,考生须及时关注。如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及时在本网页公布。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