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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川北医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1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一、招生专业及规模

2026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公共管理,代码125200,拟招收18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未完成的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将转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二、学制及学习形式

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2026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纳入我校招生计划,在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校不承担责任。录取的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本校。

三、报考条件

除满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招生条件外(以当年最新版本执行),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公共管理要求:

(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或已获其他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到录取当年9月1日。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

2.网上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各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办。

3.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关材料以及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自考准考证,供查验自考成绩。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25年12月20日,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

12月20日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14:00-17:00,英语二

3.初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关注“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官网”的有关通知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初试成绩在上述网站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及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发纸质成绩单。

(三)复试

1.复试安排。复试名单、复试流程等具体事宜都将在复试阶段公布在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请考生及时留意我校网站通知,密切关注复试时间,按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复试机会。我校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提交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等,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实践技能等,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复试由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方向)组织复试小组实施。不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拟录取。我校按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拟录取。

(二)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凡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录取。拟录取名单通过上级部门审核后,确定为正式录取,由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我校。

六、学费

13000元/学年·生

七、其他

(一)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各院系将在拟录取后组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各学科专业(方向)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养模式为:校本部学习及参加导师所在单位的实践与科研工作。

(五)本简章内容根据《川北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提炼简化,侧重于考生关心的实用信息。如遇歧义,均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四川省研究生招生录取最新规定为准(以当年最新版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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