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医科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1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957名(含推免生、统考生、长学制转入研究生阶段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际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招生计划为准。因后期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及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将产生各专业统考招生人数变动,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上线生源情况对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我校202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计划招生19人):
125200 公共管理
01 行政管理
02 社会保障
03 卫生管理
04 公共政策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专业代码125200,非全日制)只接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10月27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 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2025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五)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自命题科目参考本科教学大纲进行命题。
(八)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复试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考生体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各专业生源缺额信息,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调剂具体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
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检查及其他录取相关工作结束后,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的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学习形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九、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等复查。若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学制学费和奖助办法
(一)学制3年。
(二)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1000元。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十一、其他
(一)我校现有旗山、乌山2个校区。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