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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厚德博艺 真诚求索
招生就业处处长
吴倩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学院。

厚德博艺 真诚求索

请您为考生及家长简要介绍下学校的基本情况?

学院办学基础以重庆艺术学校为办学基础,曾培育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铁梅,蒋勤勤、殷桃、吕一、汪子涵、朱晓渔、周莉、刘靓靓、王弋等一大批知名艺术家和影视明星,也有德艺双馨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青年艺术家陈涛,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学生在金马奖、金K奖、IBM国际魔术大赛、国际标准舞世界锦标赛、桃李杯、荷花杯、梨花杯、孔雀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国际国内知名艺术赛事上斩获殊荣。时任文化部部长孙家正亲笔题写校训“厚德博艺、真诚求索”,对学校发展寄予厚望。

请您介绍下今年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情况?与往年比招生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学校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我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2021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广西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考信息。

  • 请您介绍下目前学校的师资情况?

学校通过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行业名家大师特聘、青年骨干人才公开招聘等方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集聚了一大批市内外行业名家大师,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

  • 请您介绍下学校录取原则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校严格遵循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发〔2020〕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或校考)的省份,已投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6.认可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7.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8.我校招生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艺术设计类、艺术表演类、教育类、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其中认定美术联考类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教育类专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学校招生专业概不招收身体大面积纹身、疤痕等身体重大疾病考生;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 请您介绍下学校的优势专业或特色专业有哪些?

随着社会人才需求,行业发展,努力培养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传承力、服务实践力”的高素质技能技艺型文化艺术人才。

充分发挥艺术类院校办学优势,形成艺术表演类、艺术设计类、文化和旅游服务类、文化传播类、学前与艺术教育类五大专业群协调发展布局,并以专业群重组系部,设立音乐系、舞蹈与戏剧系、艺术设计系、文化与旅游管理系、学前与艺术教育系、通识教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就业渠道较为广泛,在校期间可以考取多项资格证书,参与校内外多项活动,培养学生社会就业实践能力。

  • 请您介绍下学校的学费标准和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办理。主要有: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学院奖学金:(综合测评前20%的在校生)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对于重庆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建卡贫困子女学生,学费超过8000元的,超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可继续向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4.勤工助学: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薪酬12元/小时。

5.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发放标准应根据学生实际分别补助每人每次3000元、2000元、1000元;特别困难者可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其资助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

6.学费减免:用于解决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学生的学费,具体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

  • 请问学校还有哪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23-62335657、

023-62335667、023-62333136、023-62335791

全国免费招生电话:400-0560-111

学院网址:www.cqca.edu.cn

学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400055)

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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