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坐落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重点建设高校。

现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9〕7号)精神,开展2019年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选聘工作。

一、选聘数量

不限。

二、选聘需求
三、选聘条件

引进的人才应有海外求学或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急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引进后必须全职在我校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后,具有2年以上国(境)外科研工作经历;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自主创新创业成果显著,且为高校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国(境)外著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破格引进,不受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限制(即优秀海外应届毕业博士可申报)。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回国工作一年之内均可申报。属于本单位工作,公派出国(境)外访学进修人员,不作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

四、引进待遇

(一)入选“百人计划”

1.自治区一次性给予理工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资助,用于科技创新、科研启动工作;

2.学校按自治区拨款金额1:1比例配套科研平台资助费(学校配套经费的80%,可用于改善生活);

3.提供安家费不低于30万元(税前);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20万,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万元;

5.提供购买学校不低于110平米的福利性住房一套或享受桂林市内购房补贴25万元(税前)。

(二)未入选“百人计划”

1. 提供安家费不低于40万元(税前);

2. 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不低于1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万元;

3.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我校人才引进采取“一人一议”方式,即条件特别优秀者,可在上述引进待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具体面议。

(三)海外人才直接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取得博士学位后,有国(境)外高校、专业科研机构或企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国(境)外3年以上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人才,来校工作后可以直接申报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详见附件8)。

(四)学校为受邀约来校洽谈的人才,提供住宿并报销来回交通费。

五、材料报送

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hizi@guet.edu.cn

1.《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简表》(附件1,EXCEL 版);

2. 《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请表》(附件2,word版);

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3,校外申报人员需提交Word版,校内申报人员无需填);

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意向性协议》(附件4)(校外申报人员需提交手写签名版的PDF扫描件,校内申报人员无需填)

5.证明材料(PDF版):

所有证明材料需参照《“百人计划”申报证明材料目录》(附件5)的顺序编制目录,保存成PDF版。

(1)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海外工作经历申报人员需提供: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可证明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专利等)、获奖证书及身份证、国外高校、学术机构的有效证明、国外工作部门的相关工作证明等证件的扫描件;

(2)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护照、国内身份证、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学历认证书、可证明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专利等)、获奖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相关有效证明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校内申报人员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双面打印纸质版1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校外申报人员需提供电子版。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前。

2.报名邮箱:shizi@guet.edu.cn

联系人:林老师 0773-2291258

人才引进政策咨询:董老师0773-2319230

 

附件:

附件1.《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简表》

附件2. 《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请表》

附件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附件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意向性协议》

附件5. 《“百人计划”申报证明材料目录》

附件6:《桂教人〔2019〕7号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

附件7:《桂教〔2013〕4 号 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8:《桂职改〔2018〕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