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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欺凌 家长赔偿最高50万元
2017-04-14 16:13:00
商报

  “熊孩子”校园施暴 家长要“连坐”

  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欺凌 家长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或高达 50万元

  海口市教育局建议学生们要注意以下九点: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肖卫香)“校园”欺凌话题一直备受关注。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12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在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学生应当有相应的对策,此外,未成年人施暴后将会承担法律责任,所有的校园欺凌都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不管伤害程度如何,参与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家长都必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等行为。校园欺凌是学校文明环境的毒瘤,是蒙在孩子们美好童年记忆中的一道挥之不去的乌云。

  施暴者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年就满可14量周刑岁定罪

  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大多是未成年人,那么这些未成年人施暴后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海口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唐树宝认为,之所以会频频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事件,主要原因在于普法力度不够:对于施暴者而言,其不了解违法成本;对于被害者而言,其不懂得维权。

  据《刑法》规定,对他人进行殴打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年满14周岁就可量刑定罪。首先,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欺凌将会面临刑事责任。年满14周岁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欺凌施暴于人,构成重伤及以上的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参与殴打,构成轻伤及以上的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次,即使打人不重,只要动手就会受到行政处罚,一般会保留案底,对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也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所有的校园欺凌都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值得一提的是,不管伤害程度如何,参与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的家长都必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达5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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