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4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考前训练13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环球网校  2014-07-24    

一级建造师答案真题 一级建造师答案真题 一级建造师答案真题 一级建造师答案真题 一建真题答案
 
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指南 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指南  2016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
总部位于A省的某集团公司在B省有甲、乙、丙三家下属企业,为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该集团公司委托某咨询公司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咨询公司通过调查、分析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完成了应急救援预案的起草工作,提交给集团公司会议上进行评审。

  评审时,集团公司领导的意见是:(1)集团公司和甲、乙、丙三家企业的应急 救援预案在应急组织指挥结构上应保持一致; 集团公司有自己的职工医院和消防队,应急救援时伤员救治要依靠职工医院,抢险力量队伍要依靠集团公司的消防队。周边居民安全疏散,应由集团公司通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中因部分内容涉及集团公司商业秘密,应急救援预案不对企业全体员工和外界公开,只传达到各企业中层以上干部。 应急救援预案要报A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近期,该集团公司完成了一套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计划,该计划设计的演练内容为:打开液氨储罐阀门,将液氨排到储罐的围堰内;参演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关闭阀门,将围堰内的液氨进行安全处置;救出模拟中毒人员。

  2008年3月6日,集团公司在甲企业进行了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演练地点设在甲企业的液氨储罐区,为保障参演人员、控制人员和观摩人员的安全,集团公司事先调来乙企业全部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爆性无线对讲机和检测仪器,同时调来集团公司消防队的所有水罐车、泡沫车和职工医院的救护车辆。演练从10点钟开始,按照事先制订的演练际会进行,10点20分氨气扩散到厂区外,由于演练前未组织周边群众撤离,扩散的氨气导致两名群众中毒,10点30分,抢救完中毒群众后,演练继续按计划进行。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 指出应急救援预案评审时,集团公司领导意见中的不妥之处,说明正确的做法。

  2. 指出本案的应急救援演练中存在的问题。

  3. 结合本案,简述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参考答案:

  1. 应急救援预案评审时,集团公司领导意见中的不妥之处有以下几点:

  (1) “伤员救治依靠职工医院,抢险队伍依靠集团公司消防队”不符合实际情况,该集团位于A省,而下属三家企业位于B省,集团公司的职工医院和消防队在应急救援时远水不解近渴,三家企业应就近和当地的医院、消防队签订救援协议。

  (2) 应急救援预案只传达到各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不正确,应知晓全体员工。

  (3) 应急救援预案不仅要报A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还应报B省备案。

  2. 本案应急救援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演练地点设在甲企业的液氨储罐区不正确,应设在远离生产及储存区,不应设在可能造成事故的区域。

  (2)调来所有的救援器材和消防车辆是不正确的,应根据演练要求配备足量就可以。

  (3)演练时使用真的氨气是不正确的,应使用无毒的替代品。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求是:

  (1)根据实际情况,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如火灾型、爆炸型、泄漏型等。

  (2)一个单位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3)要切合本系统、单位的实际条件制订预案。

  (4)制订的预案要有权威性,各级应急组织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5)预案要定期演习和复查,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

  (6)应急救援队伍要进行专业培训,并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7)各专业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期检查,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分享到 更多

收藏此页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教师资格课程随意学

相关资讯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建造类
推荐阅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