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旅游系统对全疆导游办理意外伤害险进行补贴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新疆日报  2013-08-14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获悉:为了对导游建立人身意外保险机制,自治区旅游局出台措施,拿出资金实行补助政策鼓励导游参加意外险的购买。
  旅游局要求自治区所辖所有旅行社对本旅行社的固定导游人员必须依法办理各种社保手续,在此基础上,再给导游人员办理导游人员意外保险,自治区旅游局将给予每人补贴20%的保险缴纳费。凡是托管在导服中心的导游人员自愿购买导游人员意外保险者,自治区旅游局给予每人补贴30%的保险缴纳费用。
  此项导游意外保险由自治区旅游局全权委托保险公司办理,保费:160元/人/年。
  保障内容包括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一次性赔付或按比例赔付,保险金额2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遭受意外事故就诊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次,100%赔付,保险金额2万元;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乘坐交通工具(含带团出行期间的旅行用车)期间,飞机50万元,火车30万元,轮船20万元,汽车10万元等。
  相关人员解释说,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给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累计赔付,即:若因交通工具事故,除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外,还可以获得对应的交通工具赔付。
  新疆旅游协会办公室主任曹志新说,此举是旅游系统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导游群体、关爱导游群体的具体体现。预计有数千导游参与,一年补贴总款额将达数十万,从即日起可办理。

2013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简介 报名时间 报名流程 报考条件
报考费用 提交材料 考试时间 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考试教材 导游证书
证书办理 等级考试 证书期效 导游词
基础知识 导游实务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现场考试 考试动态 经验交流 导游外语

分享到 更多

收藏此页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教师资格课程随意学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导游
-->

热点专题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