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9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通知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2009-06-18 大 中 小
上海市2009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促进上海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上海地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上海市2009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口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两部分组成,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语种分为中文类、英语类及其他语种类。
1、笔试科目
中文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法律知识与道德修养(含相关法律、职业道德、方针政策和时事)、导游服务规范与技能。
英文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法律知识与道德修养(含相关法律、职业道德、方针政策和时事)、导游服务规范与技能和英语。英语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的考生可免英语笔试。
其他外语语种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法律知识与道德修养(含相关法律、职业道德、方针政策和时事)、导游服务规范与技能。
2、口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口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内容检测考生的能力,即“游览区(点)讲解能力”和“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游览区(点)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游览区(点)知识的熟悉和掌握情况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考生所要考的游览区(点)在考试当天确定。
“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导游员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灵活应用能力,以及对旅游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的处理和应变能力。
中文类讲解游览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游览区、外滩游览区、人民广场游览区、豫园游览区和龙华游览区。
日语类讲解游览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游览区、外滩游览区、人民广场游览区、豫园游览区、玉佛寺和鲁迅公园。
朝鲜语类讲解游览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游览区、外滩游览区、人民广场游览区、豫园游览区、玉佛寺和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旧址。
英语类和其他外语语种类讲解游览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游览区、外滩游览区、人民广场游览区、豫园游览区和玉佛寺。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口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3、加试外语考试
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者,申请报考其他语种导游员资格证书的
考生,只需加试相应的外语笔试(仅英语类)和口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三、注意事项
1、上海市200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各单科成绩当年有效,不设补考。
2、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获得导游员资格证书3年未从业者,其导游员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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