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

【分类细目】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5.05.13

【实施日期】2005.05.13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厅发〔2005〕5号

【主 题 词】劳动 职业技能 标准 通知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
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制定了果、茶、桑园艺
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11个)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1 5-01-03-03 果、茶、桑园艺工
2 5-01-04-02 剑麻栽培工
3 5-03-01-01 家畜饲养工
4 5-03-01-03 牛肉分级员(☆)
5 5-03-02-01 家禽饲养工
6 5-03-03-01 蜜蜂饲养工
7 5-03-06-01 草原监护员
8 5-04-01-08 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员(☆)
9 5-99-02-05 微水电利用工(☆)
10 6-12-03-01 乳品预处理工
11 6-26-01-10 畜禽产品检验员
注:☆号表示新职业主题词:劳动职业技能标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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