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地测量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地测量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

【分类细目】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文件

【颁布日期】2006.08.29

【实施日期】2006.08.29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厅发〔2006〕23号

【主 题 词】劳动 职业技能标准 通知



关于印发大地测量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
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部、国家测绘局共同制定了大地测量员等5
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5个)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5个)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1 6-01-02-01 大地测量员
2 6-01-02-02 摄影测量员
3 6-01-02-03 地图制图员
4 6-01-02-04 工程测量员
5 6-01-02-05 地籍测绘员
就业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