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内容分类】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

【分类细目】职业培训机构管理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颁布日期】2004.10.29

【实施日期】2004.10.29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部函〔2004〕254号

【主 题 词】劳动 技校 通知




关于公布2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
工学校标准》要求,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
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
现予公布。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