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是结合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的考试,采用系统化的设计、模块化的结构、个性化的教学、规范化的考试、国际化的标准,适应各种行业人员岗位培训的需要,是培训和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考试系统。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信息的交流已打破了时空、国度和语言的界限。面对这个崭新的时代,各国均不约而同地把加快信息化的进程,作为推进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措施。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分"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的基本国策,在加快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同时亦应加快信息化的发展,加大普及信息技术的力度,强化信息技术的培训,大量培养应用型信息技术人才,以适应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的需要。在实现国家经济信息化的过程中,必须解决好计算机的普及和应用问题,使之作为信息时代的基本工具,广泛地应用于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快信息化的进程。
鉴于社会的客观需求,教育部考试中心在借鉴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CIT(英文全称:Cambridge Information Technology中文全称:剑桥信息技术)的成功经验,面向社会推出了NIT考试。
NIT是一个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考试系统,它的中文全称是“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英文全称是“National Appli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ertificate”,简称NIT。NIT考试是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各省级考试机构和系统承办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促进我国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科学、系统地培养应用型信息技术人才。
报名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一律不得报考。
(二)考点在采集考生报名信息时,必须坚持考生信息确认制度。考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签字后保留一年备查。考生对自己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负责。考点必须对汇总的报名数据进行核对和校验,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不再纠错、更改。
(三)各考点务必按照考试系统说明中的要求做好考生照片采集工作。
(四)报名人数不足200人的培训机构不得设立考点。
(五)各考点每个开考模块报名不得少于30人。
(六)报名开始前,各市(区)要对考点软、硬件设备、考试场所以及管理人员等进行检查,符合开考条件的方可组织报名。
(七)报名结束后,各市(区)将各模块报考人数统计表和考生作业收集汇总后,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会考试处。
点击查看:2016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考试材料的领取、回收和保管
(一)领取考试材料时,市(区)考试管理部门应先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财务室办理缴费手续,凭缴费收据和单位介绍信到社考处办理考试材料交接。
考试系统光盘应分别于6月17日(上半年)、11月18日(下半年)上午下发到各考点安装调试。各考点须在当天16∶00前完成所有机房的试考和所有考试数据下载工作。
(二)各考点考试结束后,应于当日将题签考试数据刻录光盘和题签一并上报。上报光盘一式两份,须按不同模块建立相应文件夹,应包含各模块报名人数、缺考考生名单以及题签考生报名库等信息。其中考生文件夹按照“准考证号后6位+考生姓名”格式建立。
试题(卷)及上机考试有关材料属国家机密材料,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保管,确保试题(卷)及其它考试材料安全保密。要加强对涉考人员的安全保密和法制教育,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对履行职责不认真、违反相关规定的,要按照管理权限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3月16日8∶00至18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生,由本人登陆省招办官方网站专升本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后提交并完成网上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本人的学历认证表,并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应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照片采集,领取报名账号。由本人登陆省招办官方网站专升本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后提交并完成网上缴费。市(区)招办直接打印《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考资审表》(以下简称《资审表》),填写资格审查意见并签字确认。
关于证书管理工作
(一)合格证书改版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证书考试合格证书的规范性,教育部考试中心对NIT考试合格证书进行了改版。新版合格证书的尺寸调整为250*176(B5纸型大小),合格证书下方套印“教育部考试中心证书专用章”字样。证书其他样式、背景颜色保持与原证书一致。新版合格证书将采用防伪花边、纽索线网底纹、粗细线防伪、防伪荧光印章、微缩文字五种新防伪技术。新版NIT合格证书自2016年3月开始启用,此前下发的旧版合格证书依然有效。
(二)补发证书工作
如考生对NIT合格证书有疑问,应在第一时间向考点提出申请,由考点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区)。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安排,省考试管理中心考籍处每年两次集中收集各考点补办证书申请,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0日,联系电话:(029)85390191。
各市(区)要合理安排证书发放工作,充分考虑后期工作环节所需时间,确保补办申请按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