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音乐公司诉迅雷侵权索赔2050万元
http://itpx.eol.cn 来源: 作者:广州日报 2011-07-20 大 中 小
近日,包括索尼、华纳、新艺宝、环球在内的7家港台大唱片公司,将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雷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50万元,理由是“明知或应知未经他人许可上传侵权的录音制品,提供搜索、链接、榜单及下载服务”。
此案在深圳中院第二次开庭,迅雷公司称其只提供搜索功能,之后用户下载的涉及侵权音乐文件均来自第三方服务器,和迅雷公司无关。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台湾索尼等7家公司诉称:迅雷公司在其网站和相关网站上,以各种方式提供了原告公司拥有版权录音制品的大量深度链接,以及试听和下载等服务,向网络用户提供涉案录音制品侵权复制品。
2011年6月9日,迅雷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上市申请,计划在纳斯达克IPO,股票代码为“XNET”,计划融资2亿美元。
在招股书风险因素说明中,迅雷陈述了目前及未来可能继续面对的侵权诉讼和相关索赔,这些纠纷大部分都同“迅雷看看”及“狗狗搜索”相关。招股书显示,迅雷2010年收到了涉嫌侵权诉讼案件126件,2011年一季度收到了10件。
目前,仍有30多个针对迅雷侵权的诉讼案件还未宣判,索赔金额约2180万元(约合34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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