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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小学下学期开学和寒假、秋假时间正式发布 暑期需注意9大事项
2020-06-28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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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就201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发出通知,确定杭州市中小学本学期和下学期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小学及初中本学期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普通高中本学期于7月19日结束,7月20日起放暑假;职业高中本学期于7月9日结束,7月10日起放暑假。

  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至2021年2月4日结束,2月5日起放寒假。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2020年秋假原则上为期3天,一般安排在11月份,也可结合国庆长假时间安排,具体要求按杭教办高中〔2011〕89号执行。

  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上述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期结束阶段和暑假有关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学生学业测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总结评比等工作;要及时与家长、社区联系,通报学校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安排。

  2.切实做好毕业生和新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高中学校要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升学指导和就业推荐;各校要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新生报到及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3.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提高自身素质。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教育学生自觉加强卫生防疫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自觉减少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减少非必要的集聚性活动;自觉参加家务劳动,增强家庭观念;自觉加强运动,提高免疫力;自觉保护视力,控制上网时间;自觉陶冶情操,多读书读好书。

  4.组织好教师师德教育及学习培训工作。各地各校要利用暑期教师集中培训时间,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师德教育活动。放假前要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的教育,开展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

  5.严格落实减负工作要求。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不得组织任何年级(包括新高三、初三年级)学生进行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严禁出租、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因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暑假期间各校不安排任何年级学生开展回校日活动。

  6.妥善安排好师生的假期休息和有关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暑假组织教师广泛开展家访工作,关心外地留杭单身教师的假期生活,做好所聘外籍教师的假期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安全教育及假期参加实习学生的管理。

  7.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暑假前,各校要集中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法治教育,教育师生注意暑假期间的交通、消防和食品安全,重视防溺水等各类人身意外伤害防范。

  8.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校要提前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尤其要根据开学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准备工作。学生报到缴费要严格按规定执行。

  9.暑假市教育局组织的有关活动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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