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区教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镇(乡)小学、初中招生由镇(乡)组织实施,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由区教委组织实施。 各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按区教委下达的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重庆各区小学、初中招生计划按各区“小学、初中招生计划表”执行。 详细<< |
(一)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相对)入学; (二)各小学、初中不得在6月23日前进行新生登记、注册等工作。各校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在招生工作实施前向社会、家长公布本校招生范围、工作要求和日程安排... (三)各小学、初中都必须均衡编班; (四)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控制班额…… 详细<< |
凡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招收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规定的适龄少年入学; 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应符合“三统一”(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监护人,下同〉的户籍、房产证〈居住房产权证,下同〉和实际居住地三者统一)要求......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