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07年具备招生资格的省管民办院校名单
http://zikao.eol.cn 来源: 作者: 2007-04-24 大 中 小
类型 | 办学许可证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办学层次 招生对象 毕业发证 | 收费标准 | |||
民办高校所 | 6100001000001 | 西安培华学院 | 西安市白沙路南段2号 | 1、本科,招收参加2007年高考达到三本录取分数线经正式录取的考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本院毕业证书(本科),国家承认其学历。 2、高职(专科),招收参加2007年高考达到高职录取分数线经正式录取的考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本学院毕业证书(专科),国家承认其学历。 3、自考(专科、本科),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学生通过参加自学考试,由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本科或专科)”,国家承认其学历。 | 1、由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 2、代办代管费用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强行向学生收取 | |||
6100001000002 | 西安翻译学院 | 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 | ||||||
6100001000003 | 西安外事学院 | 西安市鱼化寨 | ||||||
6100001000004 | 西安欧亚学院 | 西安市电子城欧亚路1号 | ||||||
6100001000005 | 西京学院 | 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 ||||||
6100001000006 | 西安思源职业学院 | 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 | 1、高职(专科),招收参加2007年高考达到高职录取分数线经正式录取后的考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本院毕业证书(专科),国家承认其学历。 2、自考(专科、本科),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学生通过参加自学考试,由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本科或专科)”,国家承认其学历。 | |||||
6100001000007 | 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 | 咸阳市南郊开发区 | ||||||
6100001000008 |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 西安市户县太平峪 | ||||||
6100001000009 | 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 | 咸阳市九子滩工业开发区 | ||||||
6100001000010 | 西安三资职业学院 | 长安区东大温泉度假区 | ||||||
6100001000011 | 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 | 西安市西高新甘家寨1号 | ||||||
6100001000012 |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西安市咸宁东路344号 | ||||||
6100001000013 |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 西安市东郊水安路168号 | ||||||
6100001000014 |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 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 ||||||
6100001000015 |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 西安市东郊水安路30号 | ||||||
6100001000016 |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 西安市长安南路501号 | ||||||
6100001000017 |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 长安区韦曲华美学院西 | ||||||
类型 | 办学许可证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办学层次 | 招生对象 | 毕业发证 | 收费标准 | |
民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机构 | 6100002000002 | 陕西托普信息技术专修学院 | 咸阳秦都区渭河二号桥南 | 自考(专科、本科), | 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 通过参加自学考试,由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本科或专科)”,国家承认其学历。 | 1、由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 2、代办代管费用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强行向学生收取。 | |
6100002000003 | 陕西辉武科技专修学院 | 咸阳市钓台镇阳光东路8号 | ||||||
6100002000004 | 陕西卫生培训学院 | 西安市东仪路162号 | ||||||
6100002000005 | 陕西秦岭专修学院 | 宝鸡市红旗路9号 | ||||||
6100002000006 | 陕西中北专修学院 | 宝鸡市金渭路69号 | ||||||
6100002000007 | 陕西三和专修学院 | 宝鸡市宝平路14公里处 | ||||||
6100002000009 | 陕西振华培训学院 | 宝鸡市姜谭路52号 | ||||||
6100002000011 | 西安医学专修学院 | 西安市徐家湾渭滨中路 | ||||||
6100002000013 | 西安爱华女子培训学院 | 西安市南郊甘家寨 | ||||||
6100002000015 | 安康经贸管理专修学院 | 安康市巴山东路1号 | ||||||
6100002000017 | 陕西外国语培训学院 | 西安市南郊西万路 | ||||||
6100002000018 | 西安高等职业技术培训学院 | 市长安南路437号606信箱 | ||||||
6100002000019 | 西安物业管理专修学院 | 西安市灞桥区灞陵路31号 | ||||||
6100002000020 | 西安工商经济培训学院 | 西安市西一路215号 | ||||||
6100002000022 | 西安电影培训学院 | 西安市西影路508号 | ||||||
6100002000025 | 西安美术科技培训学院 | 西安市丰登南路19号 | ||||||
6100002000026 | 西安信息培训学院 | 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 ||||||
6100002000028 | 西安信息技术专修学院 | 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 | ||||||
6100002000030 | 西安电脑专修学院 | 西安市东郊水安路108号 | ||||||
6100002000031 | 西安交通大学南洋职业培训学院 | 西安市兴庆路95号 | ||||||
6100002000032 | 西安同仁培训学院 | 西安市东仪路南端 | ||||||
6100002000035 | 西安电子培训学院 | 市太白南路2号331信箱 | ||||||
6100002000039 | 西安科技专修学院 | 西安市东郊半坡南路38号 | ||||||
6100002000040 | 陕西科技经营管理专修学院 | 咸阳市南郊开发区 | ||||||
6100002000041 | 陕西机械电子工程师进修学院 | 西安市金花南路145号 | ||||||
6100002000042 | 西安培华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 西安市白沙路南段2号 | ||||||
6100002000043 | 西安人文经贸专修学院 |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科技园 |
类型 | 办学许可证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办学层次 | 招生对象 | 毕业发证 | 收费标准 |
高等教育培训机构 | 6000002000014 | 陕西孙思邈国医药专修学院 | 市丈八东路12号付1号 | 短期、长期专业培训, | 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 | 参加相关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 1、由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 2、代办代管费用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强行向学生收取 |
6100002000024 | 西安朝华管理教育专修学院 | 市科技二路72号捷普大厦 | |||||
6100002000027 | 西安江河资源专修学院 | 西安市西影路483号 | |||||
6100002000033 | 西安华恩科技专修学院 | 西安市含光路北段83号 | |||||
6100002000034 | 西安旅游培训学院 | 西安市互助路14号 | |||||
6100002000037 | 西安国际通理深造培训学院 | 西安市雁翔路99号 |
退费规定:
第十条:学生退(转)学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学生办理退(转)学退费手续。
(一)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
(二)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期收费的,1个月以内退70%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退5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退40%;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
(三)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年收费的,1个月以内退85%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退75%;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退70%;超过3个月到下学期1个月以内退50%;超过第2学期3个月以内退20%;超过第2学期3个月以上的不再退费。
凡因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等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学生退费时间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开学时间从正式上课(含教学计划内的军训课程)之日起计算。学生因故休学,休学期间民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退费规定、学费减免政策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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