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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程替代的问题

http://zikao.eol.cn  来源:  作者:  2003-01-22    

    问:我原是自学考试财务会计专业的考生,1998年曾通过了《经济法概论》课程的考试,后来又参加了成人高考并取得了会计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2001年开始接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根据本科段新旧考试计划课程的衔接关系,原计划中的《经济法概论》课程可以替代现行考试计划中的《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课程。

    请问教师:我在财务会计专业取得的《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合格成绩,是否也可以替代《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课程?

                                 考生  凌碧泉


    答:1997年以前,北京自学考试文法类或经济类专业的《经济法概论》课程,其课程名称、指定教材及要求都是相同的的,是可以通用的。但是,从1998年开始,经济类专业的《经济法概论》课程,指定教材和要求均有变化,与文法类专业该课程已经不是同一门课了。因此,您在财务会计专业取得的《经济法概论》的合格成绩,不能用于行政管理专业本科,不能替代《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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