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宿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皖北历史文化名城宿州市。学校创办于1949年,文化底蕴深厚,先后入选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安徽省首批应用特色培育高校,是安徽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在职教职工1303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400人、博士409人、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100余人。聘任院士和国家级人才2人,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2人,拥有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安徽省“特支计划”及安徽省“技术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近80人。
学校大力发展应用型学科专业,现有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材料与化工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资源与环境、机械、食品与营养等3个安徽省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以及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1个安徽省特色培育学科,形成了矿产资源、食品医药、材料化工、信息技术、机械制造、经济管理、文化艺术等7类应用型学科专业群。
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12个省厅级科研平台。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85项,其中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获省部级及行业协会(学会)科研奖励39项。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学校2026年拟在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材料与化工等3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45人,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拟招生人数详见《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类型与学习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三、学费与学制
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如有调整,按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最新核准标准执行。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四、奖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每年评选一次,指标以当年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二)国家助学金: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
(四)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教学助理(助教)、科研助理(助研)和管理助理(助管)工作岗位,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根据岗位及工作实际可获得一定的岗位津贴。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3.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资格审核
1.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初试
(一)初试科目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二)初试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5年12月20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2025年12月20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2025年12月21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2025年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八、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学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复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内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申请。
九、录取
(一)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考生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或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未完成)者不予录取。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简章内容如与2026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三)招生考试其他有关政策,将及时在宿州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宿州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宿州学院
单位代码:10379
通讯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教育园区校区)
邮政编码:234000
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y.ahszu.edu.cn/
联系电话:0557-2875826、0557-2871696
联系邮箱:szxyyj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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