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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2025-06-26 16:43:00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校全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2575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专业安排及调剂办法
  1、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完成全部考生分专业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以上“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二)其他相关要求说明:
  1、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七、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须知:
  (一)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相关规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4200251  0551-64200252
  (二)学校官网:https://www.am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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