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江苏
创办日期:2001年
主办内容:自学考试、成人高考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电话:025-83719217
网址:http://jjy.njit.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1号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院校概况
南京工程学院是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目前,学校是全国高等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服务特需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主要起草单位,也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首批试点高校。经过多年的改革创新,如今的南京工程学院已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的高等工程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等。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于2001年03月,由学校成人教育处、江苏省电力职工大学合并而成,2001年11月学校成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并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继续教育学院全面负责学校继续教育方面的工作,并与学校各专业院系根据需求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学院充分依托学校的教学、科研、实验等资源条件以外,还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基地,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目前,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技能鉴定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与管理工作。南京工程学院的成人高等教育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为了满足社会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开办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证书班和技能培训班,共向社会输送了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数万人。目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有各类专业三十余个,有本科、专升本(专接本)、专科三个层次,有函授、自学考试等多种学习类型。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会需求,特别面向机械、电力、核工业等行业,不断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以岗位、技能证书培训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为主,培训人数上万人,为需要获得各种证书或进行知识更新的求学者提供服务。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设有院综合办公室、函授教务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共有教职工22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结合我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的办学目标,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坚持“稳定规模、规范有序、提升质量、转型发展”的方针,主动顺应社会经济和区域产业需求,在稳定招生规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和内涵建设,注重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加快网络资源平台建设,实现在线学习远程教育。搭建继续教育立交桥,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充分利用我校应用型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更加密切与行业产业的合作办学,通过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加快继续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为实现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招生简章

2026-09-04来源: 教育在线

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深厚工科底蕴、鲜明应用特色的江苏省属高校。学校秉承“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发扬“知行统一、创业创新”的校园精神,在全国率先提出“培养应用型人才”,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形成了“密切校企合作,注重工程实践,培养应用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培养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国荣为代表的30万余名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2005年,学校被批准成为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多年来,南京工程学院依托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及雄厚师资力量,持续深化自考助学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优化课程体系与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自考人才,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稳步提升。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之一,学校热忱欢迎广大有志继续深造的学生报名参加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习。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公民。
2.考生学历要求。报考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完成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后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备注:1.非脱产助学采用线上为主、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2.各专业考试计划详见附件。
三、报名注册
专科专业: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报名注册。
专升本专业: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大专在读证明1份)申请报名注册。
报名注册须学员本人于2026年7月11日、7月25日、8月8日、8月15日、8月29日直接到我校继续教育学院104室(南京市北京西路74-1号)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马老师1891399197;侯老师17702518575。
四、开班人数及考试安排
报名注册满50人方可开班,考试时间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开考课程计划,安排在1月、4月、7月、10月,考试地点由南京市社会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五、毕业要求
学员修完专科或专升本考试计划规定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专升本学员须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毕业证书由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南京工程学院署印。专升本毕业生符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相关规定向我校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可查。


学员学制期满,不能完成学业者,可在修业年限内(学制期满后1年内)继续参加不合格课程的考试,直至修业期满。学员修业期满(学制期满1年后),经过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者,经申请可由学校主管部门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也可以自行转入社会自考参加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认可。
六、招生声明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招生工作;所收费用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
2.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为学校自考招生主管部门,电话:025-83728017,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1号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04室,网址:https://jjy.njit.edu.cn/。有关自学考试招生信息,以本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以上如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相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专业代码:C21305020)专业考试计划.pdf
附件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设计(专升本)(专业代码:C21305030)专业考试计划.pdf
附件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专业代码: C21305041)专业考试计划.pdf
附件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艺术设计(专科段)(专业代码:C15501060)专业考试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