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北京
创办日期:1960年
主办内容:开放教育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电话:010-82192091
网址:https://www.bjou.edu.cn/
邮箱:zsb@bjo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
院校概况
北京开放大学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北京市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拥有独立的自主办学权和学位授予权。学校坚持“学有所教,有教无类”的办学理念,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实行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通过教育与技术的深度融合,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满足首都社会成员多样化、个性化的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需求,促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全国建立最早的电视大学。时任北京市副市长、著名历史学家吴晗是学校的首任校长。时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关世雄,时任北京市副市长胡昭广,现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林文漪都曾先后兼任北京电大校长。2012年7月31日,经教育部批准,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北京开放大学,学校现任党委书记杨公鼎、校长褚宏启。北京开放大学主要承担着远程开放教育和服务首都市民终身学习的重要任务;承担着北京市民终身学习远程服务中心和北京学习型城市网站的建设任务;承担着建设“学分银行”和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的历史使命。北京开放大学坚持面向行业和企业、面向农村和社区,采用灵活多样的办学方式,初步形成了本科、大专、中专等多层次学历教育办学格局。

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分部2023年秋季报名条件与学费标准

2028-07-24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一、报名条件

(一)本科专业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为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二)专科专业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2)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3)药学专业限于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本、专科专业招生对象限于在京工作、生活的人员。

二、学费标准

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分部2023年秋季报名条件与学费标准

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分部2023年秋季报名条件与学费标准

注:

(1)跨学科报读专升本专业的学生,需要完成补修课的学习与考核并交纳相应学费,补修课学分不计入毕业总学分。

(2)每门课程两次考试均未通过的,须重新注册学习该课程并交纳60元/门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