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湖北
创办日期:1972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电话:0719-8519166 8519038
网址:http://cce.huat.edu.cn
邮箱:jjy@huat.edu.cn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院校概况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坐落于世界著名文化圣地武当山北麓、汉江秀水之滨、南水北调源头,中国商用车之都的湖北省十堰市,是全国唯一一所伴随民族汽车工业成长、发展、壮大起来并最具汽车特色的高等学府。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单位,也是湖北省“园林式校园”、“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校园”。学校创建于1972年,前身是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组建的工人大学。经过50余年发展,学校已经成为覆盖工、管、理、经、文、法、艺等七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目前,学校占地面积近1900亩,校舍面积64万余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162万余册,电子图书总量411万余册。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9万余人。作为一所伴随民族汽车工业成长、发展、壮大的高等学府,学校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正式命名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原中科院学部委员孟少农任首任院长。1988年学校开始探索培养硕士研究生,1994年列入机械工业部院校序列,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为中央财政、湖北省、东风汽车公司共建院校,2006年学校划归至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2008年学校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优秀学校,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8年入选教育部“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首批高校,同年学校正式进入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高校,2023年3月获批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同年12月入选工信部第二批“智能制造产业人才基地”建设单位。2024年入选工信部“工业信息安全”和“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单位。学校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求是创新”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汽院精神,走“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特色扬校、依法治校、开放活校”之路,正有力推进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即在“十四五”时期实现大学更名;“十五五”时期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十六五”时期建成国内一流应用研究型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于2007年9月经全国自考委专业委员会审核,批准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目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与湖北财经专修学院合作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专本连读),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主考院校,湖北财经专修学院为主办单位。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成人高考有加分投档录取政策吗?还有其他加分条件吗?

2024-11-27来源: 教育在线

成人高考是提升学历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是刚毕业的学生或者刚进入职场的年轻人,单位企业的招聘要求里会明确写明对学历的要求,成人高考提升学历的目的就在于取得一份学历。那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成人高考有加分投档录取政策吗?还有其他加分条件吗?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成人高考有加分投档录取政策吗?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成人高考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专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三类人员)和已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我省成人高校。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省、省辖市两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其照顾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成人高考还有其他加分条件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成人高考的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省辖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