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湖南
创办日期:1938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电话:0731-88912526
网址:https://jxjyxy.hunnu.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
院校概况
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基本与学校的发展同步。早在抗战时期就开设民众教育所,举办各种讲习班,孟宪承、李剑农、储安平等名家教授登台授课,培养了大批急需人才,对当时周边地区文化、卫生、生产事业的发展和民众教育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建国后,经历了创办、停办、恢复和发展等阶段,先后举办了函授、夜大、自考、三沟通、非学历培训等多种办学形式,开设各类专业90余个,至2000年合并前,共为国家培养本、专科毕业生31000多人,培训其他专门人才1400多人。2000年,原湖南教育学院与湖南师大合并,学校以原湖南师大成教院与原湖南教育学院教务处为基础成立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全校成人教育的宏观管理。2001年,原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并入师大,2002年,原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师大,两校成教部分的功能和职责相应并入继续教育学院。合并前,湖南教育学院等三所高校各自承担成人教育的办学任务,其中原湖南教育学院和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都是以成人教育办学为主体的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原湖南教育学院成立于1980年。1984年,经教育部审批,被列为全国首批备案的省级教育学院,主要职能是招收具有大专毕业水平,有三年以上教龄、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的在职中学教师,脱产培训两年或函授培训三年,达到本科毕业。同时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培训全省地(市)、县教育局和完全中学的主要教育行政干部。至2000年合并前,累计培养了各类本、专科毕业生63196人,短期培训中学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10886人。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于1984年,主要培养和培训全省政法管理干部,至2001年合并前,为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和党政部门输送了3万余名毕业生,先后举办了40余期法律干部培训班。原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人教育始于1979年,主要举办短期在职专业人员培训,是湖南省卫生厅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后培训基地。1985年开始进行成人学历教育,主要开设医学类专业,至2002年合并前,共培养成教本、专科毕业生6000余人,培训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3000多人。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之初,在学校桃花坪校区(原湖南教育学院)办公,2004年迁至张公岭校区,2007年7月迁至咸嘉湖校区医学院成教楼办公,2019年迁至南院校区至今。如今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的一个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全校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非学历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学院一直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坚持开放式办学,规范化管理,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近年来,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稳步发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快速扩张,学院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依托湖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以专业多、规模大、办学规范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和社会认同。先后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成人教育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自学考试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近年来与省内三十余家高职高专院校合作开展自学考试“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历”办学,有二十余个专业获批开展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改革和学分认定,是湖南省优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及优秀助学单位之一。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历史悠久,管理规范,注重教学质量,受到广大学子们的欢迎。在湖南省乃至全国成人教育报考人数逐年下降的的大趋势下,报考我校人数仍然逆势上升,品牌效应明显。非学历培训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特色突出,先后与江苏、广东、新疆、北京、安徽、江西、青海等十多个省市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通力合作,量身定制培训项目,承办的各类教师培训班深受委托单位的好评。同时学院大力开拓非师范类培训市场,举办了各种公务员干部培训班、法律普及培训班及银行中高层干部提高班等职业提升培训班。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成为民政部与李嘉诚基金会联合举办的“展璞计划”公益培训项目在湖南省唯一承办高校,学院组织承办了村女“两委”干部和基层民政干部培训项目的校本培训部分,充分实践了高校服务社会功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学院2015年成为湖南省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长沙培训点,将努力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更好地服务社会。“一流的大学需要匹配一流的继续教育”,学院紧密配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规划,致力于打造一个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社会效益显著的全民教育体系,通过全方位联合、多元化办学的模式构建一个“易学”“乐学”的终身学习生态系统,竭诚为有意于提升学历、培训技能的有志之士提供服务与支持。

湖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招生简章

2022-09-27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一、湖南师范大学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

湖南师范大学是湖南省所有高校中自考专业最齐全、办学时间最早的学校,涵盖理、工、文、音、体、美、医学等专业。1993年开始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班,二十余年来,通过自学考试,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各类人才。由于办学质量高,办学规范,自考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学校自考办先后获得学校“三育人”先进单位、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湖南师范大学成立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主考专业最多,是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之一。

自考本科第二学历,有助于拓展考生知识范围,更新知识内容,是考生增强就业竞岗能力,具备第二学历对应职业的基本工作能力及执业素质。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经审查合格后,可取得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我校共同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向我校申请,审查合格者可获得学士学位。目前面向全省大学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开设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会计、经济法学等四个专业。

二、特色优势

(1)免试入学,个人自学,边学边考。

(2)湖南师范大学,百年名校,质量保证。

(3)国家学历,可授学位,网上查询。

(4)拓宽就业渠道,扩展考研方向。

三、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学习方式、收费标准等

1、招生对象:大学本科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上半年4-6月,下半年9-11月

(2)报名地点:就读高校教务办或成教自考办。

3、学习方式:

周末学习。湖南师范大学组织专业教师,对统考课程进行系统授课。

4、学制:两年。

四、毕业待遇


1、毕业证书:

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由湖南师范大学副署的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湖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招生简章

2、学位证书:


申请学位证条件:

(1)申请期限: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起两年内。

(2)课程条件:论文成绩在良及以上

(3)外语条件:在籍期间,通过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国家公共英语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其中任一项成绩合格。湖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招生简章

五、相关政策

(1)课程的免考顶替

课程免考顶替是指自学考试中认可考生在其他教育形式中所取得的名称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的学习成果。根据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免考使用“免”记录相应课程的合格成绩,顶替则直接使用合格分数(60分以上)替代自学考试课程的成绩。

(2)考生申请免考顶替的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的,均可按照本规定,免考已学过且取得合格成绩的部分课程,如下所示: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相同学历层次自学考试专业的,可免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原理概论等公共政治课及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基础课;全日制专、本科专业肄业、退学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上述课程合格成绩也可免考相应课程;

理、工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理工类、经济类)、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包括实践)课程;

经济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心理学、教育学(一)课程;

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课程;

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写作课程;

法律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经济法概论课程;

计算机应用(包括计算机软件)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非计算机专业(不含信息类各专业)的计算机课程(包括实践)。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相同学历层次(第二学历)自学考试的,未经免考顶替的其他非专业核心课程可由相关主考学校实施考核,考核的合格成绩可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成绩。

(3)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是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

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分三项计算,三项分别为综合出勤率、平时作业成绩、期末考试成绩。

考生课程成绩(含过程性考核成绩和国家统一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过程性考核成绩原则上满分为30分。最终的过程性考核成绩计入该门课程成绩。即课程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30%+统考成绩×70%。对于实践技能要求高的专业,其过程性考核成绩可适当提高权重比例。如课程成绩低于自学考试统考成绩的,则将自学考试统考成绩作为课程成绩。

过程性考核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800号

交通指南:学院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大道与咸嘉湖路交叉处,乘公交车6路、301路、303路、405路、317路均可到达。

邮政编码:410013

网站:http://jxjyxy.hunnu.edu.cn/

咨询电话:0731-88872080

湖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二学历助学班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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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适应于第二学历)

专业代码:B020218

一、考试课程及学分

说明:

1、除英语(二)以外的选考课不得少于2门、学分不得低于8学分。

2、省考:专业核心课程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计入档案。也可选择既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占70%,又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成绩占30%,将两项成绩合并后计入档案。

3、校考:第二学历考生选考课程由主考学校组织学习和考核,第一学历阶段已学过且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科目可申请免考。

会计(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适应于第二学历)

专业代码:B020204

一、考试课程及学分

说明:

1、除英语(二)以外的选考课不得少于2门、学分不得低于5学分。

2、省考:专业核心课程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计入档案。也可选择既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占70%,又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成绩占30%,将两项成绩合并后计入档案。

3、校考:第二学历考生选考课程由主考学校组织学习和考核,第一学历阶段已学过且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科目可申请免考。

经济学(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适应于第二学历)

专业代码:B020115

说明:

1、除英语(二)以外的选考课不得少于2门、学分不得低于8学分。

2、省考:专业核心课程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计入档案。也可选择既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占70%,又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成绩占30%,将两项成绩合并后计入档案。

3、校考:第二学历考生选考课程由主考学校组织学习和考核,第一学历阶段已学过且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科目可申请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