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湖北
创办日期: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江汉大学
电话:027-84238775
网址:http://jjy.jhun.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校本部一号门进门左侧继续教育学院
院校概况
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办学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承担一定办学任务的办学实体。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位于交通便利的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路,自考助学班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全院现有教职工36人。继续教育是江汉大学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教育形式包括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和各类非学历培训教育。目前成人高等教育开设本专科专业45个,在校学生近8000人,设校外教学(函授)站21个,其中省内18个,省外3个。自学考试开设38个由我校主考的本专科专业,在校学生9500余人。2010年成人招生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专业,以市场为导向,构建成人学历教育与职业岗位培训教育相结合的“双证教育”。非学历培训教育以武汉市中学教师培训为重点,同时承担武汉市、湖北省新教师、骨干教师、高中新课程教师培训等。湖北省教育厅、武汉市教育局、人事局、劳动社保局确定我校为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武汉市职业培训中心。到目前为止我校继续教育已基本形成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教育、非学历培训教育三位一体,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并举,本科、专科、技能培训和证书培训等层次齐全的办学体系。继续教育办学实行归口管理、统分结合、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管理体制。其管理模式: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的申报、考生报名及录取等工作,统一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各学院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的组织和学生管理工作。江汉大学的继续教育以管理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根据不同的教育类别和学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凡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可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文凭,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江汉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充分发挥学校师资力量丰厚、学科门类齐全、办学条件完备等优势,积极开拓进取,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我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有识之士到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参加相关形式的学习。我们也热忱欢迎社会的有关单位和部门与我院开展联合办学。

江汉大学自学考试有哪些学习形式?

2024-04-25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学科专业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开设77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6门。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4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省研究生工作站9个。学校拥有省级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5个、省重点学科(含培育)5个,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那么江汉大学自学考试有哪些学习形式?下面小编将为你解答,具体如下:

江汉大学自学考试有哪些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参考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考生注意事项

(一)持有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信息是办理课程免考的前提。考生须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注册完成,再办理课程免考。凡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前置学历查验流程图及说明。

(二)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口本本人页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将影响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

(三)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免考每个办理周期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请考生务必确保一次性选择好需要免考的课程再提交申请。

(四)考生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材料获取免考成绩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五)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课程免考不予通过。

(六)课程免考办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七)请考生选择网络环境好的上网地点办理自考课程免考业务,并合理安排时间,相关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咨询电话:027-68880240,027-6888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