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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0年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通知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2010-01-25    

  >>点击查看全国201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专题

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4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及答题方式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级别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社会工作师(中级) 6月19日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0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下午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 (初级) 6月20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其中,《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考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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