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0年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通知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2010-01-25 大 中 小
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4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及答题方式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级别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社会工作师(中级) | 6月19日 | 下午2:00-4: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6月20日 | 上午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 |
下午2:00-4: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助理社会工作师 (初级) | 6月20日 | 上午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
下午2:00-4: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其中,《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考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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