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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3社会工作者考试3月1日—3月14日报名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2013-02-22    

  根据《2013年黑龙江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得知,2013年黑龙江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14日。

  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报名条件(附件1)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14日。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012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中级),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3月11日—3月15日(节假日休息)。

  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原件,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2年度考试的考生(中级)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的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楼香和街侧门),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2013年4月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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