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新学期,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全部拥有自己的电子学籍号。目前,结合哈尔滨市市情“量身定做”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已升级完毕,新系统更加注重保护学生的隐私性和信息的安全性。有关人士表示,全面启用电子学籍将有效杜绝学籍造假。
2008年3月,哈尔滨市推出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制度,经过一个学期试点,日前,教育部门对电子学籍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在与教育部信息规范系统相兼容的同时,使其更加符合哈市今年新颁布的学籍管理办法。据市教育局主管部门负责人介绍,新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更加严密,更加保护学生隐私,如学生的家庭住址、电话、父母身份、考试成绩等等,只有极少数具有电子学籍管理权限的人才可以看到。同时,升级后的系统提高了信息的安全性和操作的规范性。
今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每人都将拥有一个自己的电子学籍号,以及个人专属的电子学籍登记表和电子学籍档案,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学籍中的内容。
据了解,学生的电子学籍号分主号和副号,主号的号码实行全市统一编号,副号一律采用学生的身份证号,每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籍号,如遇“造假”学籍,如一个学生出现两个学籍号,电脑系统将自动识别提示。实行电子学籍后,将有效杜绝假学籍、“套牌学籍”,遏制不正当转学、择校等情况的发生,同时为哈尔滨市今后的招生考试以及评价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另据规定,因故没有学籍号码的学生,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生学籍编码方式编写学籍号,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放号。转学、借读、休学等学籍变动均不改变学籍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凭相关手续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校借读的,给予建立借读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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