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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5-14 16:53:00
河南省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当前,我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巩固,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复学复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决策部署,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现代化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教育(以下简称“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高等教育大众化,构建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事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是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需求和优质高等教育供给不足矛盾的有效途径,对于满足广大群众对知识的渴求及个人能力和学历的提升,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起到有力推动作用,对加快我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积极意义。

  二、全面规范招生、管理和办学行为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规范招生章程(简章)制订和发布。招生章程(简章)要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要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招生章程(简章)内容主要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办学地点)、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录取规则、收费标准、证书性质等。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专业和课程设置、考试命题和评阅、论文答辩、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等办学职责和权利,严防个人、中介机构及培训机构以控制生源等相要挟而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和社会群体事件。对于出现社会上冒用学校名义进行违规宣传、招生等情况,学校要主动发布公告,澄清事实,提醒学习者通过正规渠道咨询、报名,并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依规维护权益、消除影响。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根据成人高等教育的特点,加强学生日常管理,规范教学点和学习中心管理,严防办学定位不准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形式粗放,甚至由教学点、学习中心完全代管的现象出现。要依法依规制定本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对本校现行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进行全面修订,确保内容科学、规范、合理、完整,并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修订完善后的规章制度要及时报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备案。

  高校要坚持办学主体地位,加强对教学点和学习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要建立教学点和学习中心管理激励和淘汰机制,对管理规范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综合考核结果末位的要坚决予以淘汰;对于虚假宣传、管理混乱、影响学校声誉和安全稳定的要坚决予以取缔。高校要改进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教学点学生日常考勤、学习管理,严格学习过程考核,做到教学管理全过程可记录、可监控、可评价、可追溯。要定期开展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监督和巡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类考试作弊行为。各高校每年3月底之前要完成对教学点和学习中心上年度学生管理和办学情况的考核,考核办法要报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备案,考核结果要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三、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招生考试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再确认。要组织学生本人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将新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信息与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考生名册等基本信息逐一对照核查。要适时组织文化科目复试,加强对具有加分资格和免试条件考生、专科起点升本科前置学历考生的资格审核,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查,谁签字”,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复查工作顺利进行。严禁高校不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将录取学生全部注册学籍。

  四、进一步加强学籍学历工作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是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的重要手段。各高校要针对学生职业背景、思维方式、学习能力等多样化态势,开展适应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个性化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在校生转学、转专业、学籍信息修改等学籍异动工作。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录取及学籍信息为依据,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及学历证书发放工作。学生毕业前学校要将本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审查工作程序、毕业生分类人数等)和学历电子数据(依照学信网管理平台学历即时注册数据格式)报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备案后,进行学历证书打印、发放和电子注册。学生在校期间变更身份信息的,学校要根据学生提供的合法性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由学校依据录取信息审核,报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确认后方可勘误。学生提供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五、切实落实成人高等教育高校办学管理主体责任

  各高校要切实落实办学治校主体责任,遵循教育规律、人才培养规律,统筹成人高等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着力打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多层次高等教育体制机制。要坚持依法依规办学,明晰权利和责任,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的指导、监督,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合理确定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结构、规模和专业;要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大办学资源和经费投入,完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要优化师资力量配置,激励更多优秀教师参与教学;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基本教学能力建设,严格教学点和学习中心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资格审核把关,不断提升教师及管理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素质能力。要认真排查和梳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谁管理、谁负责,严防在招生、教学、考试、毕业、教学点和学习中心管理等方面引发安全事故。省教育厅将依法依规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常规与专项相结合的检查,对于出现违法违规办学、招生管理不善、教学过程缺失、办学秩序混乱、管理工作薄弱、严重不稳定事件的学校,将予以全省通报和责任追究。

  联 系 人:李莹

  联系电话:0371-69691792

  备案邮箱:xueshengchu@haedu.gov.cn

  备案纸质材料邮寄(邮政EMS)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D826,邮编:450018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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