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老年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在湖北省社区教育系统内引发高度关注与热烈反响。各地教育工作者普遍将《条例》视为关乎老年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主动组织学习、积极交流研讨,迅速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学《条例》、议《条例》、谋落实的浓厚氛围。
在《条例》的立法推进过程中,湖北开放大学组织专班全程深度参与,承担了草案起草、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及意见反馈等关键工作,为《条例》的顺利出台贡献了专业力量与实践智慧。《湖北省老年教育条例》于2025年11月27日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湖北省老年教育事业迎来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治新阶段。《条例》中明确“支持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并发挥示范作用”,这一规定不仅为全省体系筹建老年开放大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根本遵循,也为学校深耕老年教育领域、服务终身学习体系构建指明了方向。
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组织全省体系学习,引发热议。潜江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赵红认为:《条例》是老年教育发展的行动指南,学校将发挥开放大学教育优势,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在践行积极老龄观中彰显基层担当;孝感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丁浙英表示,将以《条例》为指引,系统规划发展路径,重点推动课程优化与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努力构建覆盖广泛、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宜昌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区舟称:《条例》为“我省老年教育法治化的里程碑”,承诺将优化服务让老年群体感受温暖;荆州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并动员各班级老年学员开展学习,赵旭光主任表示:“《条例》彰显了‘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积极老龄观”;襄阳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吴超提出:将“以条例为纲,融通为径”,团队成员则从阵地、课程、落实等角度分享了思路等等。
此外,十堰市、随州市、天门市、仙桃市、黄冈市、恩施州、枣阳市、老河口市、洪湖市、南漳县、公安县、十堰市郧阳区开放大学、襄阳市襄州区职教中心、荆门市沙洋县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荆门市钟祥市职业教育中心、黄冈市罗田县社区教育指导中心、黄冈市广播电视大学蕲春分校、谷城职教中心等地也纷纷通过集中研讨、社区联动、线上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学习活动。围绕《条例》明确的普惠性、资源整合、数字赋能、文化传承等方向,各地老年教育工作者畅谈体会、共谋落实,展现出全省社区教育体系对《条例》精神的高度认同,以及投身老年教育事业、推动其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此次全省体系范围的集中学习,不仅是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更是一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动力的动员,标志着《条例》精神正在全省社区教育系统内部落地生根。下一步,省中心将以此次学习成效为基础,继续引导全省体系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切实将法治思维贯穿于老年教育工作的全过程,以法促效果,依法促发展。在落实《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湖北老年开放大学筹建工作中,省中心将持续优化老年教育服务供给,努力将《条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全省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通讯员:刘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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