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江西飞行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16 14:56: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全称:江西飞行学院

  2.学校标识码:4136014839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6.办学地点:学校有南昌、吉安两个校区。南昌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卧龙路269号,为江西飞行学院各专业理论教学校区。吉安校区位于江西省吉安县桐坪镇,为江西飞行学院飞行技术、航空运动等相关专业训练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等代表组成。

  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挂靠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至招生生源地省份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按照招生生源地省份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所规定的录取原则及本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本科批次无预留计划。

  第六条 学校2025年拟招收本科专业16个,具体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八条  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对高考外语科目无语种限制,考生进校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和日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需提前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报名注册,预选初检、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等环节均取得合格资格;报考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招生生源地省份教育部门组织的普通体育类专业统(联)考,并达到相应体育专业线要求。

  第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限男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男女比例。报考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中的Ⅰ级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和招飞体检鉴定差异性要求。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民航专业特点,色盲色弱考生请谨慎报考飞行器适航技术、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色盲、色弱、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和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的考生请谨慎报考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飞行器运维工程专业。

  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得以不符合上述条件为由要求无条件转专业。所有在校学生转专业应符合《江西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2.学校调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若学校投档的符合条件的考生生源数量不足,学校将参加当地省份相应批次征集志愿。

  3.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普通本科批次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如考生生源地没有相关规则政策,物理类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的顺序,以单科成绩排序,高者优先录取;历史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的顺序,以单科成绩排序,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同专业组的专业之间不得相互调剂。

  4.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江西飞行学院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学校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在本科提前批次,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则按照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学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江西飞行学院”。

  5.休闲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休闲体育专业按本科普通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使用招生生源地省份普通体育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生源地省份体育专业统(联)考成绩,不分专业组及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均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位序比较,高者优先。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6.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上(https://www.jxfu.edu.cn)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本科理工类专业每年4120元或4350元,本科文史类(经、管、法、外)专业每年3880元,本科体育类专业每年4350元。

  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四人及以下1000元/生/学年;五人间8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  奖贷政策

  学校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等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纪委加强对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实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791-83956580。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经生源地省份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招生科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外,还须按照“招飞复检”要求进行入校复查,在入学三个月内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对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对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飞行器运维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的学生实施“准军事化”养成教育管理。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飞行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招生。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西飞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与生源地省份招生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xf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jxfu.edu.cn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卧龙路269号(330088)

  联系单位:江西飞行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83956683        

  E-mail: jfyzsb@jxfu.edu.cn

  附件

  2025年在各省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备注:各省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当地省份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24-04-07 13:32
中国教育在线 2024-04-01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