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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的严正声明
2024-03-27 08:47:00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各位考生、家长:
  近期,社会上一些机构和个人冒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的名义,发布承诺包录取等虚假宣传信息,违规进行单招宣传,严重扰乱了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正常的招生和办学秩序。对此,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郑重声明: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高职教育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和辽宁省高职教育“兴辽卓越”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51年,时名东北交通学校,是新中国第一所交通专门学校,为新中国交通事业和抗美援朝后勤保障作出了突出贡献。1954年更名为交通部沈阳公路工程学校,1958年升格为辽宁交通学院,1973年更名为辽宁交通学校,1982年更名为辽宁交通工程学校,1985年更名为辽宁省公路专科学校,1991年更名为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纪律,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招生。
  学校从未在任何地区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以“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的名义进行招生;更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为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进行有偿招生或代收任何其它费用。任何自称与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合作承诺包录取的宣传及乱收费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与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无关,有关招生等信息统一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及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渠道为非法信息。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标准执行。考生可于2024年3月15日9时至4月3日24时登录“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报考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试。
  咨询QQ群
  QQ群:616634174,1080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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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http://www.lncc.edu.cn/
  学校将保留对私自发布不实招生宣传信息的机构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社会各界对不实信息予以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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