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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0-23 10:49:00
沈阳工程学院
一、学校简介
  沈阳工程学院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省属本科高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共建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连续十年在省属本科高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溯源于1947年创建的哈尔滨青年干部学校和1952年创建的东北电业管理局技工学校。
  哈尔滨青年干部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创立的第一所以培养建设新民主主义新东北青年为宗旨的专门学校。首任校长蒋南翔,是我国青年运动的著名领导者,后任清华大学校长、党委书记,高等教育部部长。历经传承演变,1958年,学校更名为辽宁省团校。被誉为东北地区“青年干部成长的摇篮”。
  东北电业管理局技工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东北地区第一所电力技工学校。1985年,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大专。1992年,更名为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国务院原总理李鹏曾为学校题词,教育部原部长何东昌称赞学校是“专科中的小清华”。学校在1990年被誉为“高校之光”,时任党委书记章心荣参加全国高校党建工作座谈会,受到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获评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7次参加全国高校党建会议。钳工技师李栋山被评为全国电业先进生产者、全国先进生产者,先后两次在中南海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接见。
  1953年,首批300余名学生参建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亲自部署的“一五”计划156项重点工程之一、新中国电力坚强电网的第一条筋骨“506”工程。1973—1975年,600余名师生参加我国自行设计安装的第一座超百万千瓦容量的特大型火力发电厂清河电厂211工程的建设。学校是中国第一台200兆瓦和600兆瓦火电机组仿真机诞生地。
  学校将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凝练“电、碳、辽”学科特色,构建了以工为主,工、管、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是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和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首批建设试点单位,辽宁省首批转型发展示范高校,辽宁省首批创新创业学院,首批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基地。学校作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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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现有教职工986人,其中专任教师729人,高级职称占比49.9%,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比95.6%。学校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获评全国教学名师等各类人才称号130余人,拥有国家级、省市级各类科研平台33个。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5项,省市级科技项目904项,省级科研、教学奖励33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多年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学校研发的1000MW机组湿法脱硫仿真机国内领先,研发的STO晶体质量国际领先。
  学校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是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139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之一,是辽宁唯一以能源电力为行业特色的大学科技园。累计孵化科技企业230余家,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转化专利技术50余项,促成40余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经济效益达数十亿元。获批省清洁燃烧与储能技术中试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大学科技园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基地。
  学校坚定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之路。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共建定制班,与156家央、国企和民营企业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学校坚持“贯彻双碳战略,立足电力行业,深耕能源领域,扎根辽沈大地,服务东北振兴,助力强国建设”的办学定位,为国家培养10余万名能源电力领域应用型人才。与12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高校缔结友好合作关系。
二、招生专业领域
  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共6个,拟招生人数175人。最终招生人数请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详见《沈阳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电气工程领域
  电气工程覆盖电能的生产、传输、分配、使用和控制及相关材料与设备生产技术。主要包含:电能生产、传输及其使用全过程中,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安全可靠经济的运行与自动控制、市场化运营等所涉及的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各类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行、测量和控制等相关方面的科研与工程技术。与改进各类电工材料性能和生产工艺、研发新型材料等相关的研究与工程技术。
  学校电气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
  1.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2.新能源发电与电能存储
  3.电机系统及其控制
  4.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能源电力领域,从事电网运行,智能制造和技术研发设计工作,主要就业单位包括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还可继续攻读电气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二)动力工程领域
  动力工程覆盖能源的转换、传输、储存与利用过程中的理论与技术、系统与装备、运行与维护、服务与管理等。主要包含:传统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的高效转化及利用、低碳能源系统、污染物控制与处理等理论研究与工程技术。热能动力、传热传质、流体增压、制冷低温等能源系统装备的设计与制造、测控与运维等工程技术与系统节能研究。与动力工程相关的数字化与智能化、能源材料与工艺改进、特种装备、存储与传输、市场与管理等前沿与交叉工程技术。
  学校动力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
  1.能源高效转化及利用技术
  2.能源装备设计、制造、测控与数字化技术
  3.能源系统经济、安全和智能运维技术
  4.工程热物理前沿与交叉工程技术
  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能源动力领域,从事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开发和管理工作,主要就业单位包括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还可继续攻读能源动力专业博士学位。
  (三)核能工程领域
  核能工程覆盖核装置系统、核安全、核燃料与材料、加速器与其他核技术相关领域。主要包含:核反应堆等其他相关核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与辐射防护、退役等。核燃料与核燃料的设计研发,核燃料生产、服役和乏燃料后处理等。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核安全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与管理。核技术应用相关领域,包括核探测、辐照加工、放射诊断与治疗等。
  学校核能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
  1.核电厂热能动力
  2.核反应堆安全
  3.电离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
  4.核辐射探测与核仪器设计
  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能源动力、核科学与技术领域,从事核电工程设计与管理、核技术应用、科研与技术开发、政府监管与公共服务等工作,主要就业单位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等央企,以及核辐射防护类企业和科研院所等,还可继续攻读核能科学与工程、核燃料循环与材料、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专业博士学位。
  (四)控制工程领域
  控制工程是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领域,本领域紧密围绕国家能源战略发展与能源电力行业需求,在电力生产自动化、电力设备监控与智能信息处理、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等方向开展人才培养。
  学校控制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
  1.先进控制技术及其工程应用
  2.检测技术及智能装置
  3.系统工程理论与技术
  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能源电力、工业自动化领域,从事与控制、自动化、信息技术相关的研发、设计、工程、运维等工作,主要就业单位包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还可继续攻读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五)计算机技术领域
  计算机技术融合数学、物理、通信、电子等多学科知识,聚焦自主可控计算机系统、基础与行业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数字媒体、工业互联网及物联网等关键技术方向。该领域以能源互联网和智慧能源行业应用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信息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计算机应用项目或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学校计算机技术领域主要研究方向:
  1.人工智能技术
  2.信息安全及大数据技术
  3.工业互联网技术
  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能源电力领域,从事智能巡检、电力工控网络安全防护、电力工业互联网优化等工作,主要就业单位包括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省电力科学研究院、能源互联网公司、知名ICT公司(华为、百度、东软等),政府/事业单位等,还可继续攻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材料与化工领域
  材料与化工核心内涵是研究物质的制备、物质的形态转化、物质与能量的转化等工程原理、方法、工艺及装备,包括加工过程、反应过程和分离过程等。学校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类别主要涵盖材料工程与化学工程专业领域。材料工程主要研究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的微观结构、性能及其成型与加工等方向的工程理论与技术。化学工程主要研究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过程中所进行的化学和物理过程规律以及应用技术,涵盖无机、有机、煤、能源化工等方向。
  学校材料与化工领域主要研究方向:
  1.能源电子材料
  2.先进储能器件
  3.绿色合成与污染物控制
  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材料与化工领域,从事材料与化工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等工作,主要就业单位包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等,还可继续攻读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以及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三、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学习形式
  凡被沈阳工程学院录取的2026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学制
  学校所有专业学制均为3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四、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六、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3000元—10000元);“创新之星”“创新成果”奖学金(5000元—10000元)以及其他单项奖学金等;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为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
七、复试方式及有关考核要求
  (一)复试方式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采取远程线上复试方式。
  (二)复试考核要求
  复试考核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基本素养、创新能力与素养、英语口语与听力。
  学校根据复试考核内容,提前设定考核指标和分数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不高于50%,具体要求将在学校复试办法或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一志愿复试考生将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调剂志愿复试考生只进行面试考核。
  思想政治素养考核既要考查考生以往的思想政治表现,又要现场考核考生对国内外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的了解情况与认知水平。专业基本素养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的认知度和专业基础理论水平。创新能力与素养主要考核考生的创新创业经历、获得奖励、创新思维及创新意识等。英语口语与听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听说及翻译能力。
八、录取程序和标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省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网站公示7日。
  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录取当年10月1日前,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条件及期限详见《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九、其他事项
  (一)上述内容如与国家202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请按照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时间及要求报名。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复试时间请以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信息为准。考生应当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附件或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科学划定复试考核占总成绩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学校将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学校研究生网站。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沈阳工程学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沈阳工程学院。
  (七)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八)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沈阳工程学院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九)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沈阳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10000元/年,具体金额以上级批复为准。
  (十)住宿情况:学校将为研究生提供校内住宿。
  (十一)报考代码:11632
十、联系方式
  招生专业具体咨询请联系各招生学院,报名等政策咨询请联系研究生院。
  电  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s://yjsb.sie.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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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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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复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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