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一)高校名称:辽宁师范大学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1.黄河路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办学专业:小学教育(师范)、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化学(师范)、药物化学、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日语(师范)、日语、法语、俄语、英语(师范)、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翻译、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师范)、运动训练、足球运动、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
2.西山湖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办学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广告学、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人工智能、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思想政治教育(师范)、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旅游管理、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8万平方米(约合1319.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平方米;生师比19.4;专任教师113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6%;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23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053.5元;图书277.5万册,生均图书109.4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为6人间或者8人间,由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辽宁师范大学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最终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辽宁师范大学预留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上一年度数量,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语种要求
1.外国语学院英语(师范)、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翻译、法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2.外国语学院日语(师范)、日语专业招收日语、英语考生。
3.外国语学院俄语专业招收俄语、英语考生。
4.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全英文授课,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5.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三)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




说明:
1.辽宁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专门化)、招生计划、招生科类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艺术类各专业与各省统考专业对应关系,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lnnu.edu.cn/info/1201/2061.htm)。
2.以上专业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为6人间900元/年/生,8人间600元/年/生。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学校各类补助,可参加学校自励自强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评选。
3.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社会团体、优秀校友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项目。
4.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5.学校每年9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和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及学校各项资助政策。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LNNU-MSU 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许可编号:MOE21USA02DNR20000043O),开设专业为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合作高校为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Missouri State University, USA)。
1.引入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教学体系,全英文小班型授课。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采取“4+0”培养模式,学生在二年级课程结束时,可自愿选择全程在国内学习或者申请去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继续后两年的学业(要求GPA成绩不低于2.5)。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条件,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可获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Science in General Business);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可获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Science in Data Analytics)。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华盛本大学合作举办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MOE21US2A20222237N),开设专业为英语(中外合作办学)。
1.中方课程采用中文和英文授课,外方课程采用英文授课。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采取“4+0”培养模式,学生在三年级课程结束时,可自愿选择全程在国内学习或者申请去美国华盛本大学继续第四年学业(要求GPA成绩不低于2.5)。
3.完成所有规定课程并缴清所有学杂费,且满足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文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华盛本大学文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Arts)证书。
七、录取办法
(一)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
3.其他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1.辽宁师范大学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特殊投档要求说明
(1)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采用全英文授课。
(2)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采用中英文授课。
(3)国际商务专业采用中英文授课。
(4)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b.lnnu.edu.cn)公布为准(与通用版2024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辽宁师范大学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相同投档单位内招生计划缺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达不到专业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原则,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部门文件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或出现无法区分排序的情况,历史学科类/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物理学科类/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参考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两科中的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和艺术类各专业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单招专业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于特殊专业(如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对等交换计划、定向协作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保送等)的录取依据国家及相关省(区、市)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录取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各省份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和辽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为准。
2.统招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报考辽宁师范大学统招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及体检标准,须参加生源省份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和辽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为准。
3.体育单招专业录取办法
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足球运动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4.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录取办法
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八、其他说明
新生入学后,辽宁师范大学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可通过两种形式获得教师资格,一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后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二是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申请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158993
传真:0411-8215988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204室
邮政编码:116029
网址:zsb.lnnu.edu.cn
微信公众号:LNNU_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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