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珠学校乱收费被抓典型
http://minxiao.eol.cn 来源: 作者:腾讯 2012-03-09 字体:大 中 小
中国教育在线讯 2011年末深圳明珠学校因为违规收取补课费、收取教辅资料费被深圳发改委批评,成为深圳乃至广东唯一的“典型”。深圳教育部门未就此事予以回应。
为广东唯一被通报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华北电力大学等八所学校的乱收费典型案件》称,近年来发改委连续组织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地方和学校仍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乱收费问题。为维护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严肃性,震慑乱收费行为,将华北电力大学等8所学校的乱收费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被通报的学校有大学也有中学,分布在不同省份。而深圳市“国有民办”的明珠学校是深圳乃至广东唯一被通报的学校。文件称,深圳市明珠学校违反国家关于不得收取补课费的规定,2011年按每生960元的标准向高二学生收取补课费,共计收取269640元;违反国家关于不得强制统一收取教辅资料费的规定,2011年按每生500元的标准向高二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共计154000元。
责令学校全额退还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对于上述违规收费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已要求学校限期整改,责令学校将多收费用限期全额退还给学生及家长,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昨晚南都记者向深圳教育局询问对明珠学校的处理情况,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而明珠学校原校长石变玲称已离职,办学集团一名赵姓助理的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今年9月份,南都曾对深圳数所学校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其中民办的中南学校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500元费用一事,被南都记者“逮个正着”。去年4月份开始,深圳在全国率先提出“五不准”,对学校教师有偿家教说“不”,民办教师有偿家教也在禁止之列。
国家发改委表示,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乱收费;严禁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乱收费;严禁违反非营利原则和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并称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乱收费案件,将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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