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实现外国高端人才互认
记者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获悉:近期,《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旨在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合作共享机制,打造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首选地、自由流动示范区、创新创业活力场,推进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该方案适用于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人员,主要包括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创新创业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外国人才。示范区按照三地最优、统一标准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前提下,在一体化示范区给予外国高端人才最长工作许可期限,最长5年,青浦、吴江、嘉善一地认定,三地互认。对于初次申请达不到“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的外国人,在之后的工作中如能够达到外国高端人才条件的,在提供相应材料并经一体化示范区任一属地管理部门认定后,也列为该实施方案的适用对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