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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以创业促就业指标纳入就业目标考核体系

  大众日报  2009-03-30    

  3月下旬,山东省政府与17个市政府签订了《 就业目标责任书》(2009年—2010年度),并首次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指标纳入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记者从省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此次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就业目标责任书》,增加了落实就业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失业调控、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投入等指标,并首次在新增就业责任目标内增加了每年新增创业人数和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我省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目标是,力争2009年—2010年,全省每年新增创业人数达到6万人以上,每年新增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30万人以上,努力实现自主创业1人带动就业5人以上,创办1个企业平均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省劳动就业办公室主任毕京福介绍说。

  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责任目标主要包括积极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确保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全面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活动;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库和创业项目资源库,加快创业服务专兼职队伍建设,开展创业服务工作,培育创业服务载体,开辟专门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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