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考的几个问题(北京)
http://zikao.eol.cn 来源: 作者:北京自考办 徐卫红 2001-10-23 大 中 小
自学考试转考是指考生或由外省市自考办转入北京自考办继续参加自学考试,或由北京自考办转到外省市自考办继续参加当地自学考试。转考包括转入、转出,是考籍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据统计,市自考办今年1-10月份共办理转出手续1289人,办理转入手续569人,从办理转考反映出一些问题,说明考生对政策还缺乏了解,特向考生做详细说明:
先谈转出:
第一,办理转出手续,是指考籍转出,而不是学科或专业转出。有的考生在办理转考时提出,我是专、本科一起考的,可否只把专科转出,而本科保留在北京。这样做是不允许的。因为我们办理转出手续,是将整个考籍转出,而不是单一学科转出,考生可先不要考本科课程,把成绩转到外地考完专科,待毕业后可回北京续考本科。
第二,在办理转出手续时,若没有北京户口的考生,转出不允许再转回北京;参加考试。有的考生说,我不办理转出,我在外地考几科成绩再办理转入,行不行?这种交叉考试是不允许的。所以希望广大考生在办理转出手续时,先了解政策再决定。
再谈转入:
第一,外地考生丢失成绩通知单的问题。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现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档案中的试卷转考办法,代之以转考成绩证明,而转考成绩证明中又未注明考试时间,因此我们要求丢失成绩通知单的外省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应到当地的自考办办理成绩证明手续,注明考试时间,以证明你的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然后持成绩证明、北京准考证,待外省档案到京后,到北京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转入手续。
第二,考生姓名不符的问题。我们在办理转入手续时,发现有一部分外省考生成绩通知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机器打不出字而空档,同音字需考生所在户籍地的派出所出具原始底票。如果外省自考办打印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须由外省自考办考籍科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加盖省考办公章。否则,姓名不符的问题将会给考生今后参加考试以及办毕业手续、申请学位等带来很多麻烦。
第三,转入课程的认定问题。转入课程的认定,北京自考办遵循的原则是课程名称基本相同有效,课程名称完全不同无效。由于外省执行的考试计划与北京的考试计划有不同之处,外省计划中某些课程北京不予承认,突出表现在英语专科,基础英语(一)、基础英语(二)、英语综合技能等课程在北京没有相对应的课程,所以都不予承认。希望广大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认真仔细阅读北京的考试计划,然后再办理转入手续,遵照北京自考的考试计划,完成学业。
第四,转入课程门数的限制问题。北京自考办于2000年3月执行新的《转考办法》。《转考办法》中规定,凡外地考生在北京均需专科考足5门,本科考足4门,方可在北京办理毕业,同时又规定因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制。有的外地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时,只差一门课即将毕业,这样的考生我们要求其还必须在北京补考专科4门课程,本科至少5门,其成绩通知单上将加盖北京自考办公章,否则不能在京办理毕业。
第五,自带档案的问题。北京自考办千2000年1月明文规定不接收考生自带档案。最近几个月来,又有个别考生自带档案前来办理转考手续,我们要求自带档案的考生将自己档案速寄回其所在的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后,由考试机构以机要件的形式寄来。
希望广大考生严格遵循,按照新的《转考办法》,去办理相关的手续,无论在北京,还是在全国各地,继续完成自考的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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